成都土地也限购,“负豪”、失信都别来。
6月7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我市商品房建设用地竞买的主体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简称《资格审查办法》),明确规定,这些房企纳入土地竞买资格限制名单。
一、成都土地竞买“打假”,同踩“三道红线”的“负豪”们被列入土地竞买资格限制。
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
2、净负债率大于100%;
3、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
在雪山下的公园城市成都,“以钱生钱”、“3个盖子盖5个泡菜坛子”的“负豪”们根本没有资格竞买土地,房地产野蛮生长变成不可能。
二、成都土拍市场不欢迎有钱任性、失信的主,再有钱,不讲武德也不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开发企业;
2、未按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收仍未履行缴款义务的开发企业;
3、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所涉及的开发企业;
4、造成工程停工烂尾未复工或未处置完毕的原发企业;
5、未按规定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开发企业;
6、未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开发企业,由市住建局推送;
7、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开发企业;
8、年度内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减分累计扣减10分或信用等级为D级的开发企业;
9、发生其他严重失信问题的开发企业。
前段时间掀起“成都奥园广场”交房风波的主这次成都集中供地没有出现,是不是已经被列入土地竞买资格名单呢?不讲武德,还想做中国房企的榜样?
三、《资格审查办法》有后手——动态审查
1、企业通过整改和恢复信用后,土地竞买资格可恢复;
2、企业缺乏价值经营、诚信经营,也可能失去土地竞买资格。
笔者疑问:
地球人都知道,企业“代持股”现象普遍存在,并且难以识别。
假设“负豪”、失信主体穿上“马甲”参与土地竞买,追溯、鉴别的具体方法和程序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