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蔡先生有一辆私人订制的价值285万的豪华宝马。因为出了一点小故障,蔡先生把它送进了修车厂。
不料,第二天,蔡先生就接到了修车厂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告诉他,宝马出了车祸,已经报废了。
蔡先生立刻赶到车祸现场,了解情况后当场向修车厂员工索赔并称:要不是这辆车好,你们四个都已经不在了!
据蔡先生介绍,他的车是一辆定制版的宝马X6,拥有4.4T双涡轮增压,V8的发动机,总价285万,全市仅此一辆。前几天,车子发生了一点小问题,因为比较贵重,特地挑了一家规模还算大的修车厂,结果却修出了大祸事。
原因是汽修厂的维修人员,看到蔡先生的宝马很有排面,虚荣心驱使下,他叫来了三个朋友半夜出去兜风,结果途中撞到了变电箱,而由于车速过快,发生侧翻后,汽车轮毂全部都撞断了,安全气囊全部弹出。车子虽然已经基本报废了,人却安然无恙。
蔡先生非常愤怒,他指责维修工不应该为了炫耀,半夜开车出门,不是他的车子性能好,这四个人早就没命了。而维修工却理直气壮的反驳:自己只是出去试车而已。
听到这里,蔡先生朋友忍无可忍,他问维修工正常试车为什么会到离修车厂几十公里外的地方?再说也没有半夜三更试车的。
维修工人被怼的哑口无言,而修车厂负责人眼看事情败露,就跟蔡先生敷衍说这是厂里的责任,他们会负责到底,让蔡先生先回去等通知。蔡先生看对方态度诚恳就也没再说什么。
哪知一个星期过去了,修车厂还是没跟蔡先生联系。蔡先生这下真的生气了,他跑到修车厂告诉他们要把车子拿到4S店修理,可没想到的是,对方不但拒绝了他,而且还在网上散布谣言说这辆宝马是三手车,最多值二十来万,车主是在敲竹杠。
蔡先生简直气得说不出话来,他找到修车厂负责人对质,表示自己有全套购车记录,并且4S店也有转账凭证,现在他不想私了,要先去鉴定车子受损程度,接下来就要和修车厂对簿公堂。
@赵伟锋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修车合同是承揽合同,修车厂交付的车子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蔡先生可以请求修车厂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机动车在修理期间,机动车的所有人蔡先生根本无法管理支配该机动车。因此,蔡先生不应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修车厂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其修理工的过错承担替代责任。先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然后让修车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维修工有过错的,修车厂赔偿后,可以向维修工追偿。
这下修车厂慌了,一般开修车厂的就怕吃官司,因为这会严重影响他们的信誉。负责人决定息事宁人,他先就网上不当言论向蔡先生道歉,再接着承诺按原厂原件给宝马车进行修复,直到蔡先生满意为止。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说自己就是修理工,这么贵的车子就算车主叫他开,他都不敢开。有钱人的世界别硬挤进去。
还有网友说,别逼维修工了,不然要出人命了。又不是酒驾,就算赔几十万的钱,也能慢慢还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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