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信用卡的行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因此构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返还的金额应当以翟某实际透支金额为准。
深州市普法深州市司法局普法宣传官方账号【以案释法】信用卡借给朋友一年透支了60万,谁来还?
给你点赞,干坏事的有背景,办信用卡的透支卡集团坑了多少青年人呀。
说情道理张醒之坏人坏的理直气壮,好人好的遍体鳞伤!
刑法干货
1、在恶意透支的情况下,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的数额应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为准。根据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的原理,非法占有目的必须存在于透支之时。如果透支时具有归还的意思,透支后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归还,不能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此外,恶意透支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的,以1万元为起刑点。
2、只要持卡人透支后,发卡银行实施过催收行为,持卡人按照信用卡的通常使用情形认识到发卡银行曾实施过催收行为并仍不归还,即使持卡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接到发卡银行的催收,也应认定为“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从而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3、(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本罪是结果犯,要求获取非法利益且数额巨大;(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本罪是结果犯,要求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3)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都是结果犯。
4、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换言之,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因此,无论缓刑是否被撤销,所判处的附加刑都必须执行。
5、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请注意: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