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申请人持《房地产买卖契约》、办理产权交易的有效付款凭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材料到本单位或公积金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书》,然后经单位初审后分别加盖单位公章、银行预留印鉴;2、购房者申请书盖章后,申请人持经单位的审核、加盖印鉴后的《申请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业务大厅提取受理窗口初审,审核后到贷款窗口复核,后到提取审批窗口审批;3、公积金审批并准予提取后,整个流程就走完了,只需要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即可。
2,买二手房怎样提公积金二手房取公积金需要材料1、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5、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6、填写盖章《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公积金提取清册表》7、房本是两人名或配偶名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过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8、外地购房需异地购房证明填写并加盖公章。
3,求解答购买二手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提取出来的。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详细原因:1.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2.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3.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应该可以提取吧。公积金提取原因有很多,包括:购商品房,购合作建房,购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购私产房,购公有自住房,建房翻建房屋,大修房屋,偿还住房贷款,支付房租,离退休,出国定居,集中封存满两年,外地户口解除关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户口迁出本市,判处刑法,死亡,失业,职工低保,转至外地,并户提取。一共20种。从离退休开始后面这些应该是一次性支取并销户。之前的包括你这种,应该拿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因地区差异,最好向所属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电话咨询一下。(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4,刚刚购买的二手房如何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提取条件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提取的手续: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提取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二手房如何提取公积金房产证办理完抵押手续后,银行会还给你。或者等房产证出来后你先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再办理房产证抵押。或者留房产证复印件由银行和房产交易中心盖章也可以。
应该可以提取吧。公积金提取原因有很多,包括:购商品房,购合作建房,购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购私产房,购公有自住房,建房翻建房屋,大修房屋,偿还住房贷款,支付房租,离退休,出国定居,集中封存满两年,外地户口解除关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户口迁出本市,判处刑法,死亡,失业,职工低保,转至外地,并户提取。一共20种。从离退休开始后面这些应该是一次性支取并销户。之前的包括你这种,应该拿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因地区差异,最好向所属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电话咨询一下。(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详细原因:1.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2.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3.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各地政策差不多,当个人购买房产(包含一手、二手)的时候在取得房证后的1年内可以将公积金定期余额取出,当作现金购房。手续为:1.购买房产取得的产权证和契证2.本人身份证、公积金磁卡3.单位出具的提取公积金凭证
各地政策差不多,当个人购买房产(包含一手、二手)的时候在取得房证后的1年内可以将公积金定期余额取出,当作现金购房。手续为:1.购买房产取得的产权证和契证2.本人身份证、公积金磁卡3.单位出具的提取公积金凭证
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提取的手续: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提取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6,买二手房需要提公积金具体步骤是什么啊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二、出国、出境定居: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四、在职期间去世的: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五、购买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职工因在巴州境内调动工作:第一步、调入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入当月给职工作增加汇缴,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出当月给职工作封存业务。第二步、调出次月由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带单位印鉴及本人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职工帐户转移、合并业务。单位职工因离退休、调出巴州时:单位对本职工做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职工本人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3异地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4离、退休批文、复印件,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三、职工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职工因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一样),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本息余额。在单位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其遗嘱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申请书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应带单位收据和印鉴,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手续原件、复印件,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正具法律效力的继承人公证书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四、职工因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含自动离职、辞职、退职、解雇、工龄买断、下岗、开除、判刑等),女职工年满40岁、男职工年满45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已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复印件,由本人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未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应先凭单位情况属实证明将本人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至中心托管户后,再由本人提供上述手续办理相应手续。五、办理因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须提供的具体手续有: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购商品房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单位房改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以上各合同须为本年时间内购房,购房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须为房款总价的30%以上),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售房单位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二)、职工本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本年《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三)、职工本年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须为贷款满一年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还款余额单,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贷款银行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须是本人上一年住房公积金结转余额满伍仟元以上方可办理支取还贷业务。在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是本人上一年结转余额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还清的方可办理。职工办理购房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以上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夫妻双方须办理支取的还须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证及复印件 更多相关问题,请上楼盘网。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二、出国、出境定居: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四、在职期间去世的: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五、购买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职工因在巴州境内调动工作:第一步、调入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入当月给职工作增加汇缴,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出当月给职工作封存业务。第二步、调出次月由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带单位印鉴及本人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职工帐户转移、合并业务。单位职工因离退休、调出巴州时:单位对本职工做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职工本人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3异地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4离、退休批文、复印件,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三、职工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职工因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一样),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本息余额。在单位减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次月可为职工办理销户支取业务。其遗嘱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申请书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应带单位收据和印鉴,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手续原件、复印件,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正具法律效力的继承人公证书到中心办理相应销户支取业务。四、职工因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含自动离职、辞职、退职、解雇、工龄买断、下岗、开除、判刑等),女职工年满40岁、男职工年满45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已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复印件,由本人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三年后仍未再就业的,与原单位未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应先凭单位情况属实证明将本人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至中心托管户后,再由本人提供上述手续办理相应手续。五、办理因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须提供的具体手续有: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购商品房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单位房改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以上各合同须为本年时间内购房,购房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须为房款总价的30%以上),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售房单位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二)、职工本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本年《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上述手续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三)、职工本年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须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须为贷款满一年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还款余额单,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贷款银行收款名称及收款帐号。须是本人上一年住房公积金结转余额满伍仟元以上方可办理支取还贷业务。在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是本人上一年结转余额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还清的方可办理。职工办理购房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办理以上购房支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支取业务夫妻双方须办理支取的还须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证及复印件 更多相关问题,请上楼盘网
在我们山东兖州通过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至于多少可以登陆 网站查询。网站上也有利率和怎样办手续的网页及计算程序。建议看一看,很方便的。 贷 款 贷款条件: (1)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为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借款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且签订时间在两年以内;购房首期付款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以上,二手房首期付款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40%以上。 提供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新一代身份证需提供正背面复印件); (2)借款人和配偶的结婚及户口簿(户籍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符,需提供单位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 (3)借款人若未婚,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若借款人离异/丧偶,提供单身证明及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购房预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购买二手房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新一代身份证需提供正、背面复印件; (2)借款人和配偶的结婚及户口簿(户籍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符,需提供单位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 (3)借款人若未婚,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若借款人离异/丧偶,提供单身证明及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房屋买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购房预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7)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8)契税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9)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五)(复印件3份)。 审批、办理程序: (1)借款人持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到受理经办银行营业厅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 (2)经办银行将借款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传到担保公司进行购房真实性和风险调查,担保公司调查完后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货款审批后,由经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及房地产抵押手续; (4)各项手续办妥后,经办银行为借款人发放贷款。 还 款 贷款期限为1年的,到期一次性还款;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人要保证第月在还款存折上存的钱大于每月应还额。 公积金贷款知识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前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为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借款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且签订时间在两年以内;购房首期付款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以上,二手房首期付款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最高限额为2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1年以内的,不调整贷款利率;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按年利率3.33%执行;五年以上按年利率3.87%执行。 ●购买商品房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新一代身份证需提供正、背面复印件); 2、借款人和配偶的结婚及户口簿(户籍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符,需提供单位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 3、 借款人若未婚,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 若借款人离异/丧偶,提供单身证明及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 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 购房预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 购买二手房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新一代身份证需提供正、背面复印件; 2、借款人和配偶的结婚及户口簿(户籍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符,需提供单位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 3、借款人若未婚,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若借款人离异/丧偶,提供单身证明及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房屋买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购房预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7、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8、契税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9、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五)(复印件3份)。 ●贷款的审批、办理程序: 1、借款人持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到受理经办银行营业厅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 2、经办银行将借款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传到担保公司进行购房真实性和风险调查,担保公司调查完后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货款审批后,由经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及房地产抵押手续。 4、各项手续办妥后,经办银行为借款人发放贷款。 ●贷款的担保方式: 由依法成立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将其本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房屋提供抵押并缴纳担保服务费。 ●贷款的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为1年的,到期一次性还款;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人要保证第月在还款存折上存的钱大于每月应还额。 ●贷款的交费项目、标准: 1、担保服务费=借款金额年限费率(1-10年1.5‰,10-20年0.7‰,21年以上0.35‰,分段计算,由担保公司收取); 2、房屋抵押登记费=第笔230元(由房产交易所收取); 3、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5‰(由房产评估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