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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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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

2、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