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官是古代封建官僚结构的一个较重要的构成部分。他们主要负责监督与上谏。言官的权利算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在明朝,言官甚至令皇帝都无可奈何。明代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大部分品秩不高,甚至很低,但其政治地位却极为突出。明代从明初朱元璋开始,便从制度上赋予了言官广泛而重大的职权,其中尤其为人们所关注的是规谏皇帝,左右言路,弹劾、纠察百司、百官,巡视、按察地方吏治等。大凡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衙门,从皇帝到百官,从国家大事到社会生活,都在言官的监察和言事范围。所以,明代言官身份独特,职权特殊,并以群体的面貌在整个社会形成一股威慑力量。在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有效地监察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十分重视对监察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建设。而在这方面,明朝所建立的监察制度与组织机构应该说是最为完善的,由此形成的明代言官群体也十分独特。按照明制,这个群体总人数一般保持在200人左右,为历代之最。
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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