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4月8日讯 “你好,这是你的摊点信息公示卡,要严格按照信息公示栏中的六项标准守法经营,确保经营的所有食品质量安全!”4月7日,在淄博高新区柳泉桥下农贸市场,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淄博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将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送到摊主手中。这意味着淄博高新区食品摊贩从此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为规范食品摊点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其自律水平,促进其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食品摊点备案工作,为经营者办理登记山东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并送证上门。
“有了这张‘身份证’,就说明我们敢于接受顾客的监督,也进一步证明我们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有保障,顾客放心购买了,我们的生意会更好。”淄博高新区柳泉桥下农贸市场水果摊主宋先生说。
正在购买熟食的王女士到摊点前刚刚挂上的摊点信息公示卡上明确标注了经营者的姓名、经营项目、经营地段、经营时段和编号后,笑着说:“小商小贩流动性强,有时候出了问题都找不到摊主,现在有了公示卡,手机拍一拍,没了后顾之忧。”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石桥所所长刘伟介绍,食品摊贩们需要按照食品全承诺书的要求,严格落实六项标准,做到亮证经营、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场所清洁。公示卡上既有经营者基本信息,也有监管人员信息,便于监管有章可循,为下一步食品安全城市复审顺利通过验收,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环境。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四宝山大队队长张宏波表示,今后将持续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通过积极引导,提升小摊贩的食品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摆摊设点,他们将监督经营者履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保证合法经营场所周边卫生干净、整洁规范经营。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流动摊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