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条款
二、条款解析
1.测量设备包括:
(1)量具,如游标卡尺、千分尺等;
(2)测量设备,如光学显微镜、天平等;
(3)试验设备,如硬度计、寿命试验台等;
(4)员工自带的测量设备:
(5)顾客提供的测量设备。
2.当顾客或相关方(如法规)要求测量结果需要溯源时,或组织担心当不溯源时测量结果就不值得信赖时,测量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国际或国家已建立测量基准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如长度、重量等。无国际或国家测量基准的,如组织自制的量具或试验设备,组织应自行编制校准规范(包括校准检定的项目、方法、设备、周期、条件和合格标准等),并按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并记录以上内容。
(2)在用的测量设备是否处于合格状态,组织要采用某些方式方法进行识别。通常采用的标识方法有挂标牌、贴标签等,以表明其在合格的周期范围之内。标牌、标签的合格周期等内容要能追溯到测量设备的原始检定或校准记录,保持内容一致。通过测量设备的编号或其他标识符能追查到合格证明也是可以的。例如,周期检定计划中的设备编号,并对应有效期。
(3)在搬运或移动测量设备时,注意不使设备受损伤。例如,提供专门放置量具的工作平台,对员工进行量具正确操作培训,不乱扔量具,轻拿轻放等。某些测量设备在使用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如天平仪器使用前需调整平衡、调零点和满刻度量程等。某些测量设备在使用时,不能随意进行调整,如磅秤尾端平衡块是由专业检定人员在检定校准时已经调整好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如果随意调整,可能就会影响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当然组织可采取一些诸如封缄等防错措施,也可出台文件规定由有资格的操作人员进行调整,或提供调整作业指导书等。天平仪器使用完毕后应松下支点还原到平放状态,以防衰减而影响测量结果。对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如保持清洁、正确使用等。贮存时防止损坏或失效。如涂抹防锈油、提供适宜的贮存条件和场所等。
3.当发现测量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如周期检定不合格,或使用中组织自己发现失准或损坏时,应采取以下两方面措施:
(1)对该测量设备此前测量过的产品是否合格的结果有效性进行评价,针对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追回产品重新测量,对已交付至顾客的产品发出通知并进一步处理等。
(2)对该失效的测量设备采取措施,如再次的校准、修理或报废等。
4.目前有很多监视和测量设备是用计算机软件控制的,这些软件是否能够准确报告出测量结果,无谎报,是否达到和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要求,组织应在初次使用前对其进行确认。确认方式可采用精度更高的并已知其基准值读数的标准量块进行测试,当得到的读数与标准量块相同时,说明软件是准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可以使用。必要时重新确认,与量具周期检定一样每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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