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全市法院适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建平出席。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市法院将在诉讼保全中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让更多的相对弱势当事人买得起诉讼保全这把“保险锁”。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保险公司把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在这个保险中,财产保全申请人购买保险成为投保人,保险公司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按照保险条款及保单的固有内容履行保险义务。这种担保方式,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作为一种与金钱担保、实物担保一样的担保物,在发生保全错误时,财产保全申请人依据保险产品的合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证被保全人所遭受的损失得以赔偿,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
法院适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改革了以往等价值的资金和实物担保方式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及时维护的限制,大大降低了当事人进行诉讼保全的门槛和成本,可以提高法院诉讼保全实效,提高结案效率,实现诉讼方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法院司法公信。 (记者 呼布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