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在这样的背景下,地税的另一大主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或将加速。
据了解,个税改革的重点方向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即按综合所得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抵扣”成为此番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目前,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已经允许纳入个税扣减内容,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房贷利息抵扣税等内容,将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的逐步完善而分步到位。
事实上,早在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即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项所得税制,按照不同征税项目计算纳税,直接从工资里扣缴,便于管理和控制税源。但是,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项所得税制只能体现个人某一项目的所得,不能体现个人所有收入项目的整体负担能力,也不能照顾到不同家庭的差异因素。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此次个税改革总的方向是把11个分项综合起来再分类扣除,而不是简单按统一标准做工薪项下的扣除。”由此可见,若纳入综合征收范围的收入种类越多,则个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上就越有力度。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应将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房租、财产转让所得、承包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都尽可能纳入综合征收范围,纠正个人所得税沦为“工薪税”的现状。
“个人所得税抵扣房贷”也可以叫做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指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通俗点说,就是用该市民工资先减去其房贷利息后再对其个税进行计算的结果。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对大部分人而言,这可以为个人节省房贷利息15%到45%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