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是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3年1月21日发布,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
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第十七条。
征信业管理条例终止之日为5年征信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而制定的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
8年2013年1月21日发布,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一则关于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1征信业管理条例是为规范征信活动。
法律分析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下列个人信息,征信机构。
第一条 为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需要5年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