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大同小异,主要办理方法如下:
先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再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及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到其开户管理部;
管理部按照“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上的信息及其缴存情况将制式证明填写完整,加盖管理部业务章。
注意事项: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未出具当地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流程,缴存人未提供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管理部打印“个人信息”中的“基本信息”或应缴存人要求打印其缴存明细、加盖管理部业务章,作为其缴存情况的证明。
备注: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主要出现于公积金异地贷款。各地相关部门政策可能会略有不同,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