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银行申请贷款了,到了那里不管你有没有这个银行的卡,先让你重新办一张,然后又让你办张他们银行的信用卡,然后又让你用手机下载个证券。一遍遍的刷脸,一遍遍的验证,真是麻烦!
既然让办新卡,我直接把以前的卡注销了。又一遍遍地问我:“真的要注销吗?现在办个卡挺麻烦的。”
“注销,这不是又重新办了一张嘛!”
“重新办的不在你名下。”
“没事,给注销了就行。”平时又基本不用,弄这么些卡干啥!
#我的初秋故事#
关于集体断带,这是咨询费一小时万元的律师给出建议
我给大家直接来一个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虽然咱们国家现在不是判例制国家,但是法官审理同类型案件的时候会与参考。
一会儿给到编号,这个判决啊是2020年初的,时间并不长,主要有三点,
第一啊你开发商的问题没有办法及时交房,这个买卖合同解除,然后啊这个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他作为从合同也得解除,你得开发商把我的首付以及银行给的贷款分别返还,那么我作为买受人,消费者不用承担责任。
第二,你这个银行的借款合同,在我没有得到房子,而且我也没有拿到这笔贷款的情况下,你让我继续偿还,对不起,不合理地加重了我的义务,这叫格式条款,提供格式的一方要对你做出不利的解释,这个条款无效。
第三,还是从消费者角度来。梁,你看啊,我买个房子付了首付,然后又得每个月还这些按揭,而且最后烂尾的责任也不再于我,那如果这个时候在我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依然让我承担烂尾的风险,每个月继续还款,显然加重了我的负担,这有违主义公平原则啊。这个判决比较长,嗯,重要的是这三点,怎么样给力不给力。好,这个判决的编号网上可查。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拿走不谢。
最惨的烂尾业主,没有之一了!恒大这个项目盖个大门就开始卖房,房子卖出去了,现在房子却忘记盖了!
恒大御湖天下,名字听上去高端大气上档次,大门是恒大花重金打造所成,据说只是大门就花了大概1000万,但如今业主却只能看到大门,房子却不见动工,欲哭无泪,再有钱的人买了这里也会肠子悔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