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吴女士在两年前花了54万元买了一辆保时捷macan,前不久自己把车子卖给了一个二手车商章先生,开价48万元,由于大约还有18万元贷款没有还清,章先生支付了18万元解押后就将车子开走了,可是直到车子卖掉后,吴女士迟迟拿不到尾款。
卖车时,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章先生支付的183000元为定金,剩余近30万元一次性付清,可是在合同中,却并没有注明尾款在什么时间支付。
期间,吴女士多次联系章先生询问什么时间支付尾款以及什么时间过户,可是章先生态度却并不友好,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无奈吴女士就去报了警,此后章先生的态度有所缓和,称会尽快给吴女士处理好。
然而吴女士打听得知,车子已经被章先生卖给了萧山一家二手车行,车行老板表示自己确实买了一辆二手保时捷,价格47.5万元,由于之前和章先生有过合作,因此这一次就直接把全款打给了对方,没想到车子却无法过户,直到吴女士到来才知晓车子有纠纷。
对此车行老板徐先生表示,目前车子也没有办法继续去卖,只能等待这件事情处理。
章先生以48万的价格收了车,却卖了47.5万元,这样来看这单生意是赔了5000元,让人费解。
可是,由于章先生只支付了吴女士18万余元用于车辆的解押,此后将车子卖给了其他二手车车行,虽然在法律层面来讲,车子是动产,以交付为准。
可是由于车子毕竟也需要登记,在吴女士将车子交给章先生时,车子登记在吴女士名下,此后被另一家车行徐先生以47.5万元购买下来。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这样来看,徐先生已经取得了车辆的所有权。
但是依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吴女士有权要求章先生支付尾款30万元,而徐先生也有权要求章先生承担过户的责任或者不能过户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但是吴女士却无法直接要求徐先生返还车辆,同样徐先生也不能要求吴女士配合过户。
显然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在章先生身上,无论对吴女士还是徐先生来讲,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这也仅仅是民事层面,假如章先生在最开始时,就打算以18万元的价格,购买这辆近50万元的车子,以此让吴女士交付车辆,此后又卖给徐先生,非法占有了这30万元,那么章先生的行为,存在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
按照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数额在30万至50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本案涉及的数额不到30万,因此即便属于诈骗罪,量刑也在三年至十年之间。
最终事情会如何解决,还是挺让人揪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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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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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浙江杭州,一女子花了77.8万元,买了一套房子,挺开心的一件事,不料,入住后没多久,却有人来“要房子”,还说房子处于抵押状态,女子蒙了,立马查看了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未抵押”,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房子总价77.8万元,当时交了41万的首付,剩余的钱通过按揭来还,收房后,女子便迫不及待地开始装修,尽管看着房子的面积不大,但心里还是非常的开心,毕竟那是属于她的房子。
只是没想到入住后没多久,就有些开心不起来了。一天,外出归来的女子,碰到了邻居,对方从兜里掏出了一张纸,上面留着一个电话号码。说是刚才有人来敲女子家的人,发现人不在后,留下纸条托邻居转交给女子,一定让女子按纸条上的号码回个电话。
看着熟悉的数字,串在一起后,又显得非常的陌生,查看了手机里的电话记录,根本就没有这个号码的记录。不安之下,女子只好拨通了纸条上的电话。
接通后,对方表示房子是他的,售楼的把房子抵押给了他们,他们有权把房子要回去。听完女子心里一紧,买房时,销售根本就没有提过抵押的事,女子急忙翻出了购房合同,让她放心的是:合同上关于房子的抵押情况写着未抵押。
随后,女子立马联系了当初买房的销售,对方安慰了女子,说不要担心,这事销售那边会解决。到现在,确实没人给女子打电话了,可这房产证却迟迟没办下来,让女子感到不安,并提出了退房的诉求。
理由有:一是女子并不知道抵押一事,合同中也未提及,二是怕房子会莫名其妙被别人给收走,三是房子一直不给过户。
随后,记者联系了售房中心,其中一位经理表示之前的销售已经离职,拒绝了女子退房的诉求,并进行了解释。
一,交房申请书和确认书中,都注明房子处于抵押状态,女子签字确认过。二、合同中提到未抵押,是因为销售人员的工作失误,导致线下合同直接用了网签的模板,未勾选抵押的选项。
根据销售经理提供的确认书,女子发现房子应该在6月5号进行解除抵押,可现在都11月份了,为何还没有解除抵押?对方表示是由于风控政策的收紧,没办法一房一解押,造成资方上门敲业主的门。
目前公司已经和资方谈妥。预期会在12月初解除抵押,对于女子退房要求无法满足,但会安排人员继续沟通,目前此事还有处理当中。
房子被抵押,这么重大的事情,相信销售不敢不提前告知女子,如果售房公司先把房子抵押后再卖给女子,又未告知女子抵押情况,那就涉嫌欺诈,后果相当的严重,作为售房公司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女子只交了41万的首付,剩余的房款需按月还贷,现在女子这房子都交了大半年。没有交过一个月的房贷,要是女子不知道房子被抵押,不可能不去找售房公司问清理由。
所以这两方面一结合,女子说不知道抵押这事是说不通的,只是为了退房,故意不说知道抵押的事,碰巧合同中未提及抵押,刚好借合同来说事。
即使女子对抵押这事知情,但在这件事中,售房公司还是存在违约的情况,确认书中提到6月5号会解除抵押。可现在都11月份了,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明显属于履行不符合约定。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售房公司应当立即对房子进行解除抵押,办理过户登记,并赔偿女子相应的损失。
销售经理提到因为风控政策收紧,导致房子没办法及时解除抵押,来免除自身的责任,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因为风控政策并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的不可抗力。”
何况从法律关系上看,抵押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售房公司不能风控政策收紧,无法解除抵押来免除自身的违约责任。
女子花了77.8万,买了房子,突然被人说房子不是她的,内心害怕是肯定的,毕竟房子不是小事,不是花一年二年的工资就能买下,而是自己或者一家人花了大半辈子辛苦攒下的钱才买的。所以作为售房公司无论如何都应该给女子一个交代,并安抚好女子。
在此提醒有准备买房的朋友,房子只有在办理登记后产生效力。就算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登记,也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来实现物权,防止房子被一房两卖的情况发生。#杭州头条#
浙江杭州,女子把自己的保时捷以480000元卖给了一个二手车贩。可二手车贩只给了18.3万的定金就把车开走了!后来,女子的朋友告诉女子,在别的车行看到女子的车在卖,而车行老板说自己花47.5万收的车!但女子却没收到尾款,怀疑自己被诈骗!
2年前,吴女士花54万买了一辆保时捷,没了新鲜感后,就打算换车。车贩子章先生说,自己愿意花48万收,吴女士觉得只亏6万还好,就同意把车卖给他。
不过,吴女士的车还有18.3万的车贷没有结清,章先生提出由他先拿出18.3万解押车辆,过几天再把剩下的29.6万的尾款给吴女士。
吴女士觉得能接受,双方就写了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章先生解押的18.3万当做定金,剩余29.6万的尾款还未支付。但是,协议上却没有约定尾款支付的时间。
当然,吴女士问了一句尾款大概什么时候能收到?章先生口上说,一般一周以内就可以打给吴女士。但4个月过去,吴女士迟迟收不到尾款!
期间,吴女士多次给章先生打电话,询问什么时候能给自己尾款,但章先生总是找各种理由推,后来甚至连电话都不接!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章先生的态度有所缓和,表示自己尽快凑钱,但几天之后,又杳无音讯了!
而这个时候,吴女士的朋友告诉她,在别的车行看到她的车在卖!
自己的车明明卖给章先生,怎么别的车行在卖 自己的车?一脸疑惑的吴女士赶去车行一看,发现自己的车真的停在那里,连忙问车行老板徐总自己的车为什么停在这里?
徐总说起这车也是一脸郁闷,他说自己和章先生有长期合作,这次章先生开来保时捷,他看车况不错,就以47.5万拿下,而且还给的是全款。但是,车子收下以后却不能过户,导致车停在店里迟迟卖不出去,他也是心急如焚。
当知道章先生已经收到47.5万,却不把剩下的29.6万给自己,吴女士急了!而且,自己的车章先生48万收的,现在却亏钱低价卖,他图什么?难道是想骗走自己的车,然后卖掉拿走那29.6万?
这事情有两个受害者,一个是吴女士,她还有29.6万没拿到手!而徐总花47.5万收的车又不能卖。因为吴女士没拿到29.6万,是不可能配合过户的。
1、那么,有网友问,车子是吴女士的,她有权利把车从徐总那里开回来吗?
不行的,因为徐总是花47.5万买的车子,他是合法购买的,
《民法典》相关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与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小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简单点说,徐总在买下这车的时候,他是以正常的市场价收的,可以视为善意取得,吴女士不能直接把自己的损失转嫁到徐总身上。同样,徐总也不能要求吴女士配合过户。
而且徐总把钱给章先生了,现在的问题出在章先生身上。只要章先生把29.6万给吴女士,吴女士就能配合过户!
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章先生要承担对双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章先生拒不给钱,从一开始就是想骗走吴女士打车,那构成什么性质!
那章先生就是以非法占有29.6万为目的,欺骗了吴女士和徐总,那他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罪!
如果章先生拒不给钱,那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诈骗3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规定,需要判处10年以上的刑期!但现在因为不够30万,所以刑期在3至7年。
3、如果章先生没有想骗钱,只是想暂时挪用这些钱,是否构成犯罪!
因为协议上没有写给付尾款的时间,章先生拖一段时间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吴女士说章先生口头承认一周给钱,她可以主张被欺诈,请求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 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后来,在吴女士和徐总的施压下,章先生表示是因为经济压力大,向吴女士他们表示了歉意。把车退给了吴女士,而吴女士退还了章先生18.3万
对于此事,提醒各位几点:
1、卖 车协议一定写完善,注明给钱的时间,以免对方以此耍赖!
2、建议直接找正规的车行,个人车贩没有保障。
3、口头承诺虽然有 效,但你要拿出证据,比如录音下来!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你觉得章先生为什么要做亏钱生意呢?是卖不了高价,还是故意想拿走这30万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浙江,杭州。一女子花54万买辆保时捷SUV,开了两年,又以48万的价格,卖给二手车商。双方签完合同,车商交了18万定金将车开走,女子突然反应过来不太对劲,自己像是上当受骗了,她便连忙想要将车追回。可让她想不到的是,自己的车竟然又以47.5万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两年前,32岁的吴女士,贷款买了辆保时捷卡宴,买的时候是54万,开了两年,还有18万欠款没还清。
今年3月份,她联系上二手车商章先生,想要将车卖掉。章先生出价48万,吴女士觉得价格不错,双方便签了合同:18.3万为定金,剩余29.6万,车辆过户后完成兑付。
章先生对吴女士承诺道:他先将车开走,拿18万把车解押,然后再去过户,这一系列程序办下来,可能需要一周,一周后过户完成,将剩余的30万尾款转给吴女士。
吴女士听后,同意对方的提议。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对方把车开走后,一走就是4个月,不仅自己的车不见踪影,而且对方承诺过的30万尾款也迟迟不肯兑付!
吴女士多次联系章先生,对方的电话微信毫无任何回应,这让吴女士彻底傻眼了!于是她就决定报了警,在警方的调查沟通下,章先生只是淡淡的口头承诺会尽快解决这件事。
随后几日,章先生每次嘴上说 会尽快结清尾款,可他实际上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是一直在和吴女士推脱、周旋。吴女士也拿对方没辙,便索性提出让对方还车,就当没有这次交易!
可就在双方周旋期间,更令她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吴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声称是萧山某个二手车行,车行老板说章先生以47.5万的价格,将吴女士的保时捷卖给了他。
吴女士有点懵圈!其实保时捷被章先生开走后,对方确实拿了18万去解押,但是却没有去过户,所以该辆车还是在吴女士的名下。
既然保时捷不是章先生的,那他又是怎么卖掉的呢?
车行解释道:在此之前,他们与章先生有过多次合作,因为大家都是老熟人,所以也没有过多的顾虑。车行看见保时捷后,很爽快地就把47.5万直接打给了章先生。
车行表示:自己是拿真金白银买的车,现在又牵连出这样的事,自己也是被骗的受害者!
事后,吴女士仔细想了想:章先生花48万收她的车,再转手47.5万卖给车行。对方这一系列操作,还要倒贴5千块,亏本买卖,他图啥?
关于这个事,我们还得从头捋一捋。
1、吴女士:她花54万买的保时捷,然后又以48万的价格出售给二手车商章先生。章先生拿出18万还清贷款,但是却没有去过户,而且还不兑付30万的尾款。这不合理的操作,让她怀疑章先生是有意为之!
2、章先生:他和吴女士签了合同,并且口头承诺一周左右付清30万尾款。但是,他将车开走了4个月,不仅不兑付30万,还把不属于他名下的车,擅自卖给二手车行。他这种两头骗的行为,存在有欺诈嫌疑!
3、二手车行:车行看在章先生是老熟人,曾经双方也多次合作过,便没有查看保时捷的有关证件,和车辆信息。虽说车行花了47.5万真金白银,但是想要过户,还得有吴女士的配合。可是,吴女士还有30万尾款没收到,所以这辆车还是吴女士说了算!
一辆保时捷,牵扯出3方的纠葛,其关键点是章先生。
简单的解决方案:章先生付给吴女士30万,吴女士配合车行去过户,章先生倒贴5千块!
复杂的解决方案:章先生拿不出30万,吴女士不配合过户,车行则申请走法律途径!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问题一:车子买卖未过户,如有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需要担责吗?
《民法典》第1210条有明确规定: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未过户的实际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障现实生活中车辆多次交易未过户的出让人、受让人合法权利。这也就是说,车主无需承担责任。
问题二:章先生隐瞒事实,私自卖出他人车辆,要如何惩罚?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
问题三:车行花47.8万买的车,无法进行过户,应当如何解决?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经过多次调解,3方协商后达成一致:车行将保时捷归还吴女士,期间产生的所有交易,都将全部取消!
提示:买卖二手车,应前往正规的二手车市场,不要轻信网络上各种低价转让、亏本抛售等广告,切勿贪小便宜,中了骗子的诡计。
#杭州头条#
8月2日:晚间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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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利好公告:
暂无!
二、重大利空公告:
1、杭州银行:太平洋人寿拟减持不超1%公司股份
2、保龄宝:股东高艳明计划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3、奥维通信公告,法院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申请
三、重大事项公告:
1、雅化集团获深股通净买入2.17亿元
2、中国石化:董事长张玉卓辞职
3、比亚迪涨停刷新历史高点 深股通净买入3.37亿元
4、潍柴动力今日涨停 三机构合计净买入1.89亿元
5、神工股份: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15%
6、 海目星:中航锂电拟采购公司电芯装配设备,意向采购总金额预计为19.68亿元
7、三安光电:控股股东解押800万股
8、沧州明珠: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年设计产能目前是2.9亿平方米
9、千方科技:中标大理州城市感知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9.64亿元
10、东方铁塔:为南方电网500KV交流变电站构支架钢结构中标价合计约3.89亿元
分析:
两市放量大涨,成交额突破1.5万亿元,沪深300涨2.55%,沪指上证50涨2.5%,沪指涨1.97%,深成指涨2.25%,创业板指涨1.55%,两市全天呈普涨态势,
低位的工程机械、建材、证券等表现出色,高位近期领涨的芯片、锂矿股出现大幅分化。
受大宗商品下跌影响,钢铁、煤炭开盘走低,盐湖提锂、储能继续走高,近期调整的白酒、食品饮料板块大幅反弹,贵州茅台探底回升涨逾4%,皇台酒业、酒鬼酒涨停。
军工、工业互联网、证券、汽车整车全天活跃,比亚迪午后封板,成交额超170亿。盘面上,盐湖提锂、白酒概念、航空发动机等涨幅居前,钢铁、MCU芯片、煤炭概念等跌幅前列。
北向资金全天净买入51.84亿元,为连续4日净买入;其中沪股通净买入30.93亿元,深股通净买入20.91亿元。
成交量能再上一台阶突破1.5万亿,这吸引力太大了,三大指数今天也是大涨走出中阳线,现在看指数并不是反弹而是反转,意义非常重大。
今天的市场最大功劳是富时A50从负1.5%爆拉到正1.5%,大A也跟随反转,意义非常重大。不过这一瞬间市场模式也发生了天翻地覆变化,涨停个股开始炸板,大屁股个股被抢筹,最明显的是白酒概念超跌反抽。
新三驾马车今天表现并不是非常强,不过表现还是可以的,市场也不可能回到过去的喝酒吃药里面,哪里只是反抽。新三驾马车哪有那么容易结束,资金介入太深了,就好比之前的白酒行情里面几次出现结束信号也是很快就反转了吗,所以大资金在那行情还将继续。
对于后市,指数应震荡后还有回踩,方向上依旧重点关注两大主赛道,分歧依旧还是机会,低位表现的如证券、机械等板块结构依旧还未走好,持续就还难,主赛道分歧之际,其他板块有表现很正常,但应该去重点逢分歧机会布局持续的。
泉州泰禾园筑业主投诉,项目烂尾,停工一年。
4月11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留言板投诉称,其于2019年全款购买了位于华大泰禾园筑3号楼的房子,合同交房时间为2021年3月,如今,交房期已过,房地产公司泰禾集团icon无法交房,且楼盘已停工1年,施工单位也已退场,接近形成烂尾楼,相关部门至今没有给出解决办法。
对此,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4月20日的回复中表示,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受泰禾集团资金紧张、土地捆绑抵押,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项目开发企业原定的项目抵押物无法按期解押,且开发企业账户被杭州中院冻结,公章、U盾均被金融机构监管。
头条名字刚一改,刚刚在收车回来的路上就碰到意外,还真是应景了。
11月中旬的时候厦门同行介绍了一台宝骏730的车源。这台车是16年上牌的1.5L手动档的豪华,跑了5万公里,只有一个面喷漆,车况不错,车子是义乌的牌照车主在福州开,还有分期没还完需要还款解押。厦门同行说如果我要他给谈好留下来。虽然要去厦门开车再到义乌去提档手续比较麻烦,但是考虑到最近车难收、这个车车况可以、在我们济宁这样的四线城市这样的7座大面包也好卖、价格不到4万块拿车也有点儿利润,最终考虑可以要就定了下来。
厦门同行把车留下后,等了20多天前两天分期解押手续终于搞完通知我可以去开车提档了,我就坐火车癫癫的到厦门了。就在昨天晚上到了厦门,验车没问题交接后,从厦门开车走走停停差不多700多公里,今天下午到了金华。在金华车管所做了外检(因为原车主不能到场,这种情况义乌不好办提档金华好办一些,所以在金华可以办)留下手续后,就开车直接往山东回家的方向赶了。
先说说这台手动档1.5L豪华型的宝骏730我开了几百公里后的感受。外形和空间来说,做为和五菱宏光一个系列的国民车型,从销量已经证明了人民大众对他的认可。唯一就是这台宝骏730当你只看后半个车身和后轮时,因为车身大但是轮圈尺寸小,感觉有些比例不协调,有点儿柯基小短腿的味道。配置来说,这台豪华型除了天窗真皮,居然还有定速巡航,这个配置在高速上就很方便了,点个赞。只是可能是手动档的原因,在一个长的上下坡路上,定速巡航的车速不是很稳,有超速的风险。动力来说,只要肯给油门到发动机转速在2500转以上,提速挺快,另外变速箱的5档齿比很宽泛,时速80以上基本不用换挡。所以高速路5档再开定速巡航,往往有种开自动档的错觉。这么大个车,高速的风噪不小,但是除了风噪,轮胎噪音不算大基本忽略不计,也没有其他明显的异响,还算不错。这种大面包操控就不要想了,认真把好方向盘就好了。油耗来说,高速700多公里开下来,基本5.8L左右,应该挺省的。整体下来这台宝骏730的感觉就是:配置和质量可以,经济实用,也比较保值。对于需要拉货的创业老板或者带多口人的经济大家庭,都是不错的选择。
说实话,一个人开这么一个7座大面包有点儿资源浪费。所以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也为了贴补点儿路上费用,我在去厦门的路上注册了顺风车车主。在厦门接到车后,直接下单接了一个00后小伙儿顺路带到福州,赚了个一百多块油钱,我这是越来越会过日子了。
从金华办完手续出来,因为着急回家,也就没有再找顺风车乘客,直接开始往山东方向走了。但是到了杭州,在高架桥上,发生了个意外———我把别人追尾了!辛苦弄个小车,这就变成“事故车”了,除了赔别人修车费还要花钱修自己的车,这是幸幸苦苦白干不说还要赔钱了呀,想想太难了。
———遇到事故咋处理、修车怎么修省钱还不会太影响车的价值?因为字数快受限了,明儿我再接着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