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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办银行贷款房产证(夫妻双方办理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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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 公积金可提高贷款额度】财联社12月13日电,安徽省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通知,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在基础上增加10万元。(财联社记者 王海春)

夫妻双方办银行贷款房产证(夫妻双方办理房贷)

LVa 。: 这//@史社趣谈66:夫妻结婚前,男方的母亲出300000块钱为他们交了房子首付,房产证上却只写了准儿媳一个人的名字,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结婚3年后夫妻离婚,丈夫要求分割房产,妻子却认为房子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是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拒绝分割。而丈夫却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妻子告上法庭。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结婚前男方母亲为了儿子结婚出钱买房,登记在准儿媳名下,母亲的真实意愿是为儿子买房,用于儿子婚后和配偶共同生活居住,其出资当系对儿子及儿媳双方共同的赠予,该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史社趣谈66

夫妻结婚前,男方的母亲出300000块钱为他们交了房子首付,房产证上却只写了准儿媳一个人的名字,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结婚3年后夫妻离婚,丈夫要求分割房产,妻子却认为房子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是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拒绝分割。而丈夫却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妻子告上法庭。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结婚前男方母亲为了儿子结婚出钱买房,登记在准儿媳名下,母亲的真实意愿是为儿子买房,用于儿子婚后和配偶共同生活居住,其出资当系对儿子及儿媳双方共同的赠予,该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之后夫妻共有财产如何分

1、离婚之后夫妻共有财产这样分割: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能够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财产。协商不成功的,法院会按照男女平等原则均分财产。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的,依法少分或不分夫妻共有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房屋如何进行分割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因为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因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对于此种情况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已经取得,房产证是婚前订立的购房合同及付款行为的结果而已。

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对这种情况,如果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只能是认定为房产证上的一方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往往在夫妻离婚的同时,需要对相关的事项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共同债务,当然最核心的还是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在这方面,若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考虑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否则的话可能只能考虑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法律咨询与解答#

扶弟魔毁了自己的幸福。

历史揭密档案优质历史领域创作者

小朱的母亲花150万首付给她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却写着弟弟的名字,丈夫小楼怀疑自己放在小朱那的90万被丈母娘拿去买了房,夫妻二人因此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小朱与小楼原本是一对和寻常人一样的恩爱夫妻。 但因为公公欠债,小楼逼迫小朱签贷款协议来帮助公公还上债务,夫妻二人也因此闹得不可开交要离婚的地步。 小朱的母亲心疼小朱,害怕她离婚后居无定所,就想要给她买一套房子作为离婚后的保障,免得女儿离婚后没有生活保障。 然而最令人费解的是,明明说是要给女儿买房,但房产证上写的却是小朱弟弟的名字。 为此小朱却解释老公一直不同意买房,她也不敢把房子记在自己的名下,于是就填上了弟弟的名字,但是房子还是属于自己的。 本来房产证上的名字到底应该写谁只是小朱的家事,但是小楼觉得可疑的是自己放在妻子那里的90万恰好在买完房子之后“不翼而飞”了。 他怀疑这笔钱是被丈母娘用来给小舅子买了房子。 但妻子却肯定地说,自己的母亲买这套房的时候首付远远不止90万,而是150万。 并且这笔钱都是母亲一个人出的,对于丈夫放在自己这的90万是一分钱也没有动,可就是没有解释这钱去了哪里,不免惹得小楼心生怀疑。 对于这件事情,小楼的父亲,也就是小朱的公公也一直觉得非常可疑。他甚至一口咬定就是小朱的母亲把儿子要给自己还款的90万拿去买了房子但没有承认。 他认为自己的儿子一向心很软,对于妻子小朱更是如此。 父亲口中所描述的小楼非常软弱,对妻子的话也是言听计从,妻子说东,他绝对不敢往西。 对于这用来给自己还债的90万好像是弥补给妻子的一样,从未提过。 这让父亲更加坚定了就是妻子不断打压儿子从而算计楼家的家产,骗走了这90万。 小楼的父亲认为,自己并不愿意追究这“不翼而飞”的90万,倘若真的是给亲家拿去给自家儿子买了房倒也没关系。 问题就在于,小朱并不承认母亲买房所付的150万中,有一部分是丈夫放在自己那里的90万,这让小楼的父亲觉得非常气愤。 整件事情变得扑朔迷离,双方各执一词。 一边是笃定了没用丈夫一分钱,而是母亲付了所有首付给自己买了一套房的小朱,一边是认为自己的90万就是给丈母娘拿去为小舅子买了房的小楼,两个人谁也不让谁。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原本恩爱的夫妻却也因为钱而生了嫌隙,对于这件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但事实的真相却是小朱的确把丈夫给的90万拿去让丈母娘给弟弟买了房子,说是给自己买的,实际上是给弟弟准备的婚房。 小朱解释道,小楼和自己结婚不久,对自己从不忤逆,事事顺着自己的意思来,从来不会有不同的意见。 眼看着弟弟要结婚成家了,母亲那边打来了电话说想要给弟弟买一套婚房,但是手里还缺一些钱,想问问小朱这里有没有存款可以“借”一些给弟弟买房。 小朱觉得毕竟是自己的弟弟,正好自己手里还有一笔丈夫用来给公公还款的钱,凑合凑合有150万多,刚好用来给房子付个首付,等日后弟弟挣钱了,再把钱还给丈夫。 就在小朱动了90万后的偶然一天,她不在家时,小楼在家里找到了小朱口中所谓的“生活保障”,那张写了小朱弟弟名字的房产证。 小楼又想起来小朱曾经提过要买房的事情,于是等到小朱回来,他开门见山地问小朱:“这个房子是谁买的,怎么是你弟弟的名字?” 这一问把小朱问的了,她没想到小楼会看到房产证,于是就有了上面的说辞,“害怕丈夫不同意,用弟弟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她祈祷丈夫不要对自己起疑心。 此时她也是非常害怕小楼问起放在自己手中的90万,于是打了马虎眼就说是自己母亲去贷款付清了150万的首付,才拿下这套房子的。 小楼听了半信半疑,把房产证还给小朱后,试探着说:“最近我爸爸那边要还债了,你把我之前放在你那里的90万先给我吧。” 小朱一听顿时慌了,连忙说那90万不见了,不在自己这里。 小楼听了小朱的话两眼发蒙,自己放得好好的90万怎么就不见了,他生气的拍了桌子质问小朱:“90万是不是你拿去给你弟买房子了?!” 小朱原本想着丈夫一向听自己的话,哄两句说不定就好了,偏偏这个时候,自己的公公又着急还债,事情都堆到一起了。 小朱起初还想否认,坚称是150万首付全都是自己母亲出的,但是在公公和丈夫的逼问之下又解释不出来为何90万会“不翼而飞”,最终承认了自己动用了90万给弟弟买房这个事实。 小朱本来觉得对自己言听计从的丈夫能够相信自己,但是最终谎言还是敌不过摆在面前的事实,最终以二人离婚并要求小朱将90万如数返还给小楼的结局将此事告终。

#房子# 最近,同事小赵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小赵和老公结婚后贷款买了套房,老公付的首付,两人一起还贷款,可办房产证的时候,公公却要求签自己的名字。小赵坚决不同意,这是她们两口子买的房子,怎么可能填公公的名字? 公公却有话说,原来,当初的首付说是老公出的,可老公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小年轻,哪来的钱,还不是父母把自己的积蓄都拿了出来,这房子,当然得签公婆的名字才对,不然万一以后两口子分开了,这钱不就打水漂了。

小赵觉得特委屈,当初要不是因为老公说自己能出首付,她娘家就帮忙了,结婚后买房就是婚后财产,若要写公公的名字,她凭什么还贷款。

有同事给小赵出主意:你们两口子先去公证,这房子就是你俩的婚后财产,跟别人没关系,这样甭管房产证签谁的名字都无所谓了。

你认为应该签谁的名字呢?

男女恋爱时买房,结婚不成房子怎么分?

热恋中的男方买房时,自愿给女方加名,结婚不成分手,这房子怎么分?

浙江省,有一对男女,谈了两年恋爱后准备结婚,男方买房做婚房时,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写上了两个人的名字。第二年两人结婚不成分手,就房子的这个归属问题上法院打官司,男方认为房子的首付款和房贷都是自己出的,写女方的名字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现在分手了,女方应退还房子。

女方则反驳,买房是双方为了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共同投资行为,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自己也出了钱,还了三个月的房贷,所以房子自己应当分得一半。

在这起案中,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方支付房屋的全部首付款和绝大部分的按揭贷款合计五十四万元,而女方仅仅承担了一四万元的贷款,这表明男方的出资远远的大于女方。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不区分份额的共同共有,但是如果房屋对半分的话,则明显地与常理及投资的惯常做法不符。

反之,本案男女双方成为恋爱关系,且都到了适婚的年龄,男方主张的为了表达结婚诚意而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出于达到交付彩礼的目的,这个说法更为合理且符合常理,结婚不成的应返还彩礼。

最后法院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男方所有,男方只需要补偿女方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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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过房高利率的,省直商转公是你最好的选择,你买的新房,未交房或者房本快下来的已经下来的,只要你交够时间,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利率,首套房个人贷60万,夫妻双方贷80万,人让你每月利息节省一千多元,转完节省几十万利息。#郑州商转公#

“今天我儿子结婚,新娘家陪嫁一套房和一辆车。刚刚打开车本和房本,那他们居然只写了女儿一人的名字。娘家这么做可以吗?”#真知新坐标#

我们老家常说一句话“人若公正,打转颠倒”,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将心比心的意思。如果买房和买车的是男方家,他们是否又会心甘情愿地加上儿媳的名字?

我个人觉得真的很难。难道这个婆婆不知道有婚前财产这么一说吗?媳妇儿家爹妈辛辛苦苦给女儿攒的陪嫁,为什么要加自己儿子的名字?

你们想要腰杆硬气,完全可以给自己儿子也买一套房和一辆车呀。如果是婚前购买的,相信不加儿媳妇的名字,娘家人也不会挑你们的理。

再说了,现在的年代,离婚率高居不下。大部分人家挣的都是血汗钱,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该做的防备还是得做吧!

如果说婚房是由一方出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还可以考虑写两个人的名字。那如果真是全款买的房,就有必要考虑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