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男子在路上捡到一张银行卡,看到后面还附带一张纸条,上面是密码。男子看到四下无人后,偷偷将卡揣进了包里,来到自动取款前,输入密码后取出了2万元钱。
男子回家后也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妻子认为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妥的,或者还会违法,所以让男子赶紧把钱存回去。
可当男子再次来到存款机前,插入卡后却被机器吞了,拿着2万块钱没有办法的男子,于是就找到了民警,想让民警帮忙找到失主,把钱归还给对方。
@雷神看法
民警收下钱后告诉男子,他已经涉嫌诈骗罪了,这可把男子吓得不轻!
有人就说:男子已经将2万元交给了民警,自己也没有得到一分钱,怎么还成了诈骗罪呢?
首先,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犯罪,并非只包括信用卡,一般的储蓄卡也包含在内。
别人银行卡里的钱,占为己有的,涉嫌违法,如果数额达到5000元,就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
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遇到此类情形,正确的做法是将卡交到发卡银行或者民警,切不可贪小便宜冒用。
而诈骗罪所构成的要件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男子捡到别人的财物本来应第一时间归还,可他却利用别人的卡和密码冒领了2万元,构成了诈骗罪里的:冒用他人信用卡。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对诈骗金额的定罪标准:男子冒领他人2万元,属于数额较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综合上述:男子冒领他人2万元,属于诈骗性质,根据这个金额判刑的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有人也说了:男子把钱交给了民警,这种情况会不会减少处罚呢?
《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丢卡人的损失,这种可以免除处罚。
大家认为男子的这种行为,该不该免除处罚呢?#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申办信用卡并透支消费的侵犯姓名权行为,给当事人实际造成精神痛苦的,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王春生诉张开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当事人因他人盗用、冒用自己姓名申办信用卡并透支消费的侵犯姓名权行为,导致其在银行征信系统存有不良信用纪录,对当事人从事商业活动及其他社会、经济活动具有重大不良影响,给当事人实际造成精神痛苦,妨碍其内心安宁,降低其社会评价,当事人就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县)人民法院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第10期(总第144期)
后悔事前,更后悔事后吧。鉴于及时退还并自首应该从轻处罚。//@蚂蚁说法:江西鹰潭,一男子捡到银行卡,从其中取出了2万块钱,妻子得知后,劝男子不要贪这钱,物归原主。紧接着,男子拿着现金来到派出所,希望民警帮他找到失主,不料,民警以男子已构成犯罪,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事发这天,男子宋某下班回家的路上,捡到2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按理说,宋某不知道密码,无法将银行卡里的钱取出,可银行卡绑了一张有6位数的小纸条,宋某怀疑这就是密码。 宋某将卡插入取款机,并输入小纸条上的6位数字,不出所料,果然是银行卡的密码,让人没想到的是,宋某看到卡上的余额后,心里起了贪恋,他分四次,从这张银行卡上取出了2万块钱。 宋某将这件告诉妻子,没想到妻子当时便皱起了眉头,并劝宋某把钱还回去,存回银行卡。宋某听了妻子一番话后,觉得妻子说得在理,就带着钱和银行卡返回取款机处。 可谁曾想到,他准备把钱存回去取款机时,因操作错误,取款机把银行卡给吞了,钱存不进去。宋某没有办法,来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帮忙联系失主,他要把钱还给对方。 目前,警方以宋某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但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 【@蚂蚁说法 】 有网友表示,应该是盗窃罪才对吧?警方为什么会定信用卡诈骗罪?宋某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 首先,盗窃的本质是,违背他人意志,剥夺他人对物品的占有。 注意,盗窃剥夺的是,财物所有人对财物的占有,宋某捡到银行卡到银行去取钱,剥夺了谁的占有呢? 有网友表示,当然失主的占有,因为他是从失主的银行卡里取的钱。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我们将钱存入银行后,已将钱的所有权,转移给了银行,而银行卡里的数值,代表我们对银行享有的债权。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也就是说,我们把钱存入银行,是把钱借给了银行,存钱的客户是债权人,银行是债务人,双方是债权与债务的关系。 回归到本案,宋某用捡到的银行卡取钱,实际上是改变了客户和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他是在冒充客户,欺骗银行向其履行债务,所以捡到银行卡后,去银行取钱构成的是诈骗,而不是盗窃。 其次,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规定的“数额较大”。 宋某从捡到的银行卡中,取走2万元钱,已达到信用卡诈骗罪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至20万元罚金。 关于宋某到派出所,希望民警找到失主,把钱还给对方,属于投案自首,退赃、退赔。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具有自首情节的,一般情况,最高可以减少40%的基准刑;退赃、退赔的最高可以减少30%的基准刑。 综上所述,宋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他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这件事告诉我们,捡到银行卡,千万不要去取里面的钱,否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到时候追悔莫及!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 头条热榜#律师来帮忙##头条创作挑战赛##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
蚂蚁说法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江西鹰潭,一男子捡到银行卡,从其中取出了2万块钱,妻子得知后,劝男子不要贪这钱,物归原主。紧接着,男子拿着现金来到派出所,希望民警帮他找到失主,不料,民警以男子已构成犯罪,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事发这天,男子宋某下班回家的路上,捡到2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按理说,宋某不知道密码,无法将银行卡里的钱取出,可银行卡绑了一张有6位数的小纸条,宋某怀疑这就是密码。 宋某将卡插入取款机,并输入小纸条上的6位数字,不出所料,果然是银行卡的密码,让人没想到的是,宋某看到卡上的余额后,心里起了贪恋,他分四次,从这张银行卡上取出了2万块钱。 宋某将这件告诉妻子,没想到妻子当时便皱起了眉头,并劝宋某把钱还回去,存回银行卡。宋某听了妻子一番话后,觉得妻子说得在理,就带着钱和银行卡返回取款机处。 可谁曾想到,他准备把钱存回去取款机时,因操作错误,取款机把银行卡给吞了,钱存不进去。宋某没有办法,来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帮忙联系失主,他要把钱还给对方。 目前,警方以宋某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但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 【@蚂蚁说法 】 有网友表示,应该是盗窃罪才对吧?警方为什么会定信用卡诈骗罪?宋某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 首先,盗窃的本质是,违背他人意志,剥夺他人对物品的占有。 注意,盗窃剥夺的是,财物所有人对财物的占有,宋某捡到银行卡到银行去取钱,剥夺了谁的占有呢? 有网友表示,当然失主的占有,因为他是从失主的银行卡里取的钱。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我们将钱存入银行后,已将钱的所有权,转移给了银行,而银行卡里的数值,代表我们对银行享有的债权。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也就是说,我们把钱存入银行,是把钱借给了银行,存钱的客户是债权人,银行是债务人,双方是债权与债务的关系。 回归到本案,宋某用捡到的银行卡取钱,实际上是改变了客户和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他是在冒充客户,欺骗银行向其履行债务,所以捡到银行卡后,去银行取钱构成的是诈骗,而不是盗窃。 其次,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规定的“数额较大”。 宋某从捡到的银行卡中,取走2万元钱,已达到信用卡诈骗罪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至20万元罚金。 关于宋某到派出所,希望民警找到失主,把钱还给对方,属于投案自首,退赃、退赔。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具有自首情节的,一般情况,最高可以减少40%的基准刑;退赃、退赔的最高可以减少30%的基准刑。 综上所述,宋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他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这件事告诉我们,捡到银行卡,千万不要去取里面的钱,否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到时候追悔莫及!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 头条热榜#律师来帮忙##头条创作挑战赛##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
#被高利贷追债是怎样一种绝望# 6年前试过被网贷催垮的情景,因为我是被盗用身份证的,别人拿去网贷信用卡什么,天天被催款,挺绝望的吧,不是被催的绝望,而是身份证被熟人拿去弄这些的绝望,最后还是自己慢慢的还上去了,所以千万不要信那些所谓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