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腾330豪华22.45贷款落地给我包含了综合服务费3600上牌费3000抵押费800,正常吗,商业险也没加进去要另外算,厦门这边
咨询一下各位兄弟,坐标厦门
今天看了A3L时尚运动版本(天云灰)
4S店优惠后裸车价183000
预估购置税8000
保险费9000
上牌服务费500
新车包500
抵押费1000
加了黑光包+锁车收后视镜=5000
贷款10w(3年利息一共1.1w)
7200的延包费
不知道这个价格是否合理,或者说还有什么费用是可以谈的?
虚心求教
我选装了一个
#男子将租来的奔驰车用作抵押# 近日,厦门王某把自己的奔驰车以600元/天的价格租给了陈某,租期为3天,可租期到了后,陈某不仅没有把车子送回来,而且还玩起了失踪。这一下王先生不淡定了,通过车载定位查到存放车子的房子后,而房东的一习话更让王先生不安;原来是车子竟被抵押了,房东也把厂房租出去了,王先生无法取走车子,最终选择了报警,在警察帮助下才开走了车子。
不得不说这事很奇葩:一来30万元买的奔驰拿来出租,这位王某的想法很有“创意”;二来这个租车人陈某更不靠谱,竟然拿租来的车做抵押;三来此处的房东不知道在想啥,居然把租出去的厂房让别人存抵押车。这些奇葩事赶到一起,真就是无巧不成书!
买奔驰出租是人家“有钱任性”,咱们就不多说了,而不靠谱的租车人陈某却已经涉嫌违法、还可能犯罪了。这可是30万的奔驰啊,拿来抵押就是涉嫌诈骗哦;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陈某的不法行为,不仅牵涉到法律责任,而且还涉嫌民法侵权了,在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说好的租期3天,结果陈某却把车子藏匿了一个多月,别的不说了,单单租金就是近2万了!
#厦门头条# 对此,你怎么看呢?我是@自在人生wub ,分享教育与生活常识,欢迎您的关注和支持。
近30万买来的奔驰车,出租几日就被租车人拿去抵债了。近日,厦门开租车店的王先生说到此事,心急如焚。原来先前,王先生以一天5、6百块的价格,将这辆奔驰车出租给了陈某,说好3天后还车的,但是租期到了,陈某不仅不交租金,将车拿去抵债,还玩起了失踪。
王先生无奈之下便用车内的定位系统查找车辆的位置,发现自己的奔驰车一直停留在一处民房内。随后,王先生找到民房房东,被其告知车辆已被人抵押了,至于债权人你自己去联系,但却拒绝告知债权人的联系方式。
此后,王先生通过各方渠道,终于和租车人陈某取得了联系。电话中陈某支支吾吾,虽然承认自己欠了钱,表示正想办法筹钱,但却耍起了无赖,让王先生自己去把车要回来,就挂断了电话。
28万可不是小数目,难怪王先生急得直皱眉头。陈某在外欠债,已捉襟见肘。租车三日就把车用于还债,并实施了交付,说是临时起意,很难令人信服。
从刑法角度来说,如果陈某租赁奔驰车,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想要拿车去还债或者借钱,虚构了租赁汽车的事实,使王先生陷于错误认识,以为只是一次租赁交易,并把车自愿租给了陈某,导致王先生遭受损失,那么陈某就可能涉嫌诈骗罪。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涉案金额在3万至10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巨大。因此,一旦陈某被认定本罪,将会受到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法处罚,并处罚金。
在视频中,王先生一直在大声质问:我的车,你凭什么拿去抵押!然而事实上,奔驰车在当时,已经从陈某手中转移了占有,被停放在了他人的民房中。
因此,陈某的这种行为应当属于质押,而非抵押。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了担保财产的占有。
从民法角度来说,涉事的奔驰车辆属于王先生所有,并不是租赁人陈某的,所以,陈某将车质押给他人的行为,即属于无权处分。
为保护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的质权人和维护交易安全,在无权处分中,动产质权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是车辆作为特殊动产,以登记为对抗要件,并不适用此规定。
陈某无权处分王先生的车辆,构成侵权。造成王先生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此,王先生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权追回奔驰车辆,并可以请求陈某赔偿损失。
此外,根据车辆的登记信息,应当很容易就可以知道,车辆并非陈某所有。如果有专门办理质押手续的公司为陈某办理质押。
由于没有尽到车辆基本信息的审核义务,造成重大过失,而不知出质人陈某为无处分权人的,也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悉,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而奔驰车也已经回到了王先生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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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租来的奔驰车用作抵押#
#厦门头条#
#厦门身边事#
#普法行动#
未来最痛苦和快乐的两种人。
最痛苦的就是在厦门买了房的人,资金被套牢5到10年。当有稳健的时候,收益很高,可是你的钱全部投入房地产,眼巴巴的看着钱被别人赚走。如果房价在下跌,双重打击。
如果你需要钱,你房子要抵押贷款,利息可是高的吓人,而且如果还不上,直接结果就是房子被低价拍卖。房产税一但落地,想抽身,很难。
最幸福的就是那种手握现金在银行吃利息的人,可进可退,想投资,随时可以取出一部分钱来,大大提高家庭生活。
这就是未来的两种人,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厦门头条##福建商人有多精明#
厦门很多小区一些豪车主开卡宴马萨拉蒂都没有车位,都是租的,知道为啥不?因为见面谈业务需要,豪车象征实力,你穿什么吃什么都不比开个豪车来得有说服力,总不能天天把房产证带身上给人家看吧[抠鼻]而且车位租售比太低,你租50年才能回本,卖也不好卖税太高,抵押也不值钱。
像我们这种车比车位便宜的,反而是自己买的车位[捂脸][捂脸]我隔壁车位天天换豪车,真想认识一下那位土豪。
这几天厦门各大小中介的朋友圈疯狂刷屏“买房0首付”这神一般的操作到底是真是假呢?对于在厦门打拼多年想有个家但买房钱又不够的人确实是不小的诱惑!
经过了解才知道他们是如何操作的:1.找到合适的房源 2.找过桥公司垫资一次性付款给房东然后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3.把房子拿去做抵押贷款,钱下来还给过桥公司!
这样一顿操作房子到手了,一次性付款不仅可以买到相对低价的房子而且过户时还可以省下不少的税,重点是利息还可以控制在4厘以内,还款方式还是先息后本也解决了月供的压力!
这样的操作确实可行但是也有一下几个问题:1.抵押贷额度如何能做到这么高?2.成功率有多少,是否会违规?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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