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阿姨多年打工在银行存了120万元,儿子马上要结婚了,于是就准备把这笔钱给取出来。可是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却表示纪阿姨账户里没有一分钱,反而还欠了银行13万元。这钱难道就这么不翼而飞了吗?事情的真相却让人惊掉了下巴。
河南平顶山,纪阿姨存了15年的钱,在银行里拥有120万元的存款。而最近自己的儿子准备要结婚了,纪阿姨就想先把这笔钱取出来,给儿子结婚用。
当纪阿姨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件去银行取款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没有存款,反而有一笔贷款和4张透支的信用卡,而且贷款也已经逾期,现在欠了银行13万元。
纪阿姨明确表示,自己这么多年来只往里面存了钱,从来没有向里面取款,存款金额只会多不会少。
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纪阿姨可以拿出每次存款的小票,这样也可以证明是在银行存了,这120万元。
纪阿姨说,每次去银行存钱,虽然银行柜台会给自己小票,但自己年龄较大,眼睛老花的厉害,也看不清小票上的字。而且银行的工作人员也都说这个小票拿着不安全,所以自己每次拿到了小票都是当场给撕了。
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纪阿姨,如果不尽快还清银行的欠款的话,还会产生高额的利息,甚至会上征信黑名单。
纪阿姨赶忙联系儿女,让年轻人来帮自己处理这些事情。纪阿姨的女儿很快就发现了这其中的问题,这些已经透支的信用卡和从银行贷款所留下的电话号码,根本就不是他们家里人的。
这个陌生的电话号码究竟又是谁留下来的呢?又是谁在偷偷的挪用自己母亲银行的存款呢?银行也很快展开了相关的调查。
经银行调查后,发现原来是给纪阿姨办理存款的银行工作人员董某,董某私自以纪阿姨的名义办理了信用卡和贷款。
经过调查发现纪阿姨银行账户名下的流水明细,在2019年的3月17日,有两笔资金转向某科技咨询公司,而且每次转出的金额都是10万元,总计转出20万元。在2019年的3月29日,纪阿姨账户上的40万元资金又转向了康某。
无论这家公司还是这个康某,纪阿姨和她的儿女,都表示不认识,也从来没有听说过。
经过警方的审讯后,银行的工作人员董某也承认纪阿姨的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以及办理的相关信用卡都是她所操作的。
原来董某因为沉迷网络赌博,在外面欠了很多的钱,而纪阿姨每次都是在她那里办理存款,每次都是只存不取,于是就动了歪心思。
而之所以董某能够成功的将纪阿姨名下的存款120万元取走,并且以纪阿姨的名义办理多张信用卡并办理贷款,主要是因为获得了纪阿姨的信任。
纪阿姨家里离这家银行网点最近,而且她第1次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负责接待的就是董某。由于董某非常的热情且细心,所以这15年来纪阿姨每次办理业务也都是刻意找到董某,也非常信任对方。
由于纪阿姨年龄较大,眼睛也老花严重,再加上又没有什么文化。每次去银行存款,董某让她提供什么资料,纪阿姨就如实提供。让她签字,也按照董某指定的地方签字。
不但如此,董某还在这个期间,向纪阿姨介绍了一些理财产品,推荐其购入,出于对董某的信任,纪阿姨就稀里糊涂的购买了这些理财产品。
当董某得知,纪阿姨发现自己账户上没有钱了,于是就打电话对纪阿姨说:“账户上的钱是自己转了60多万走的,但是能要回来,希望纪阿姨放心。”不仅如此,还在电话中诉苦:“自己这几年过得不顺,是想向老公证明自己也能赚钱。”
董某得知事情已经越闹越大,于是就拨打了银行行长的电话,并在电话中表示纪阿姨是她的嫂子,是亲戚之间的事,能够协商解决好。而且在电话中表示是纪阿姨自己来银行办理的网银,纪阿姨也知道网银密码。
纪阿姨否认董某是自己的亲戚,也否认了自己来银行办理网银的说法。
董某解释了每笔流出:
1.转入320万,办理305万贷款,接着又转出625万是为了完成任务,用纪阿姨的账户走帐,获得了纪女士的同意;
2.办理40万原油期货业务,也获得了纪阿姨的同意;
3.2018年8月3日,转出5万元至康某账户,是为了归还其欠下的贷款,算是借,获得了纪阿姨的同意;
4.2019年3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分7次从纪阿姨账户上转走共计69.3万元,是代纪阿姨投资,获得其同意。
对于董某的上述做法,纪阿姨表示其完全不知情。
纪阿姨的这些存款能要回来吗,那些贷款能够销掉吗?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六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若违反了该义务规定,商业银行就应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商业银行法》第73条规定,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纪阿姨完全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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