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不允许他低调,广东考生全炫宇三考北大。
说粤语、三考北大而不入、复读2年、奖学金200万,近期考生全炫宇被推上了热搜。
1.全炫宇三考北大的过程。
全炫宇的同班同学说:“全炫宇复读是没选到心仪的学校和专业。”
2020年,湛江北大附属学校→考上北大→全炫宇想考清华经管学院→专业只录取全省排名前20名的学生→选择复读。
2021年,湛江麻章民校复读→考上北大→被北大医学部录取→全省排名100名以外→选择复读。
2022年,化州青鸟试验民校复读,694分→考上北大。
2.全炫宇依靠自身实力来选择自己喜爱的专业。
三年高考均被北大录取,全炫宇仍在选择自己喜爱的专业。
站在阅读者的角度来看,全炫宇同学的行为不值得提倡,因为他付出了太长的时间成本。
如果他2020年按北大的专业去就读,马上也快要毕业了。
时下“唯分数论”、“唯名校论”的现实中,全炫宇同学能坚持这一点,也非常不容易。
3.全炫宇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吗?
笔者查了一遍,全炫宇连续三年在三所不同的学校考上北大,获得了200万的奖学金,但是他没有作弊行为,没有提前获知试题和答案,没有伪造考试资格参加考试,没有冒名顶替,也不违反现行所有的法律法规。
全炫宇的成绩都是凭真本事考出来的,奖金也是当地公开奖励的。
如果要说有什么负面影响,估计只能说他的行为不符合道德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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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岁成为刑责年龄新底线#
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补充规定3月1日起实施,新增设了17个罪名,并将刑事责任的年龄下调至12周岁。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施暴者往往因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得不到有效的惩罚和控制。最新修正案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少华:
在司法实践当中要适用的话,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的,需要对于12周岁以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追责,但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补充了17个新罪名,与修正案同步实施。
新罪名包括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袭警罪、冒名顶替罪、高空抛物罪等,涉及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性侵未成年养女,暴力袭警,冒名顶替,催收高利贷等行为。其中,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即使没有造成损害,仍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
新的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对一些犯罪行为的处罚。以往没有纳入刑法的行为,此次也被纳入刑法。这也意味着,某些行为以往不触犯法律,但在现在是犯法。
律师 刘治浩:
主要是把以往的社会现象,或者社会热点的事件,明确告诉市民以后这些行为一定要注意,不要触犯,触犯之后就不是以往那样处罚、罚款等轻的责任,而是可能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