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启用电子封条 “老赖”震惊到怀疑人生
以前,
法院查封财产使用的都是纸质封条,
不但容易脱落,
而且被人撕毁后,
执法部门也取证困难,
导致查封效果不理想。
1月8日,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执法人员在全国率先启用“电子封条”,
查封了雨花区一处房产,
化解了上述难题。
执法人员介绍
2011年12月,曹女士购买了曙光家园小区3栋一套商品房,以该房为抵押,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28万元,还款期限20年。但从2016年9月起,曹女士还款开始出现逾期。
2017年7月31日,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银行与被告曹女士、长沙市广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4月18日开庭那天,被告曹女士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解除银行与曹女士之间的借款合同,曹女士偿还银行本息23万余元等。
曹女士多次承诺还钱,可一次也没兑现。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个月前,法院在曹女士家门口张贴了公告,通知其尽快搬离,但今日曹女士却声称并不知情。执法人员问及银行贷款何时能还,曹女士也说不知道。
没过多久,曹女士的丈夫胡先生赶回来了,他说自己还有账没收回,承诺过年前全款还清银行贷款。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不再相信对方承诺。执法人员将这对夫妇带离现场后,技术人员启用“电子封条”查封了房屋。
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神器”
“电子封条”是一套电子设备,技术人员仅用了5分钟就将它牢固地安装在曹女士家的防盗门上。技术人员介绍,“电子封条”是其公司花了两年时间研发而成,拥有10多项国家专利,非常智能,可以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破坏“电子封条”时,设备内置的报警器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同时内置网络摄像头会将破坏者违法行为的现场照片证据发送到执法人员的手机上,有助于执法机构迅速抓获破坏者。
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波表示,“电子封条”能震慑被执行人,可以有效促使被执行人早日履行义务,从而更有效地保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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