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一屁股债逾期了?
催收不断,是否违法?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293条,催收非法债务罪!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有上述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非法债务行为,情节严重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法、懂法,方可守法、用法!
2021年新版《民法典》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套法律常识,从你出生到到工作到结婚,到买房买车到生儿育女,都离不开这部法典,它涵盖了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收养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等等
而《法律常识》这本书更是每个家庭都需要必备,就像字典一样,放在家里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查一查,书中有几百个案例,可以供大家参考,所以法律意识淡薄的年轻人和家里的长辈遇到法律问题,可以不用再求人做自己的法律顾问。
民法典➕法律常识,都放在下方了,拿去看看吧,建议必备。
法律常识➕民法典全套
网贷是高利贷式的非法债务,催收网贷是犯罪行为,罪名是催收非法债务罪,该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如果你是催收人员,那样的话,你的催收行为将涉嫌犯罪。
现代的年轻人,欠两个钱怎么了,又没有偷又没有抢,他们到底犯了什么法?要抓就抓那些吸血鬼![发怒][发怒][发怒][发怒][发怒],引诱人放贷也是罪!
只要不是房贷车贷信用卡,基本不用担心坐牢,就怕网贷机构把你给告了,然后申请强制执行,你再不还就有个罪名叫拒绝执行生效法律判决文书罪,简称拒执罪,这个可能会被法院判决拘留或者坐牢。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的理解与适用|催收非法债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理解和适用】
1、“非法债务”,指高利放贷,使借款人负担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借款利率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出合同约定的利率或者超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的利率,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利率。参照《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一般可以超过36%实际年利率产生的债务,为非法债务。既包括高利贷直接产生的非法债务,也包括衍生的孳息。此外,也可包括赌债、赌债。
2、“情节严重”,主要指以催收非法债务为业的。此外根据催收非法债务的次数、手段、后果、影响等认定是否属于情节严重。
3、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未达到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如果达到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的,择一重罪处断。同理,非法侵入住宅罪同理。“软暴力”方式非法侵入住宅,如果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其他要件的,可以认为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断。
4、与寻衅滋事罪区别:
(1)动机:为了催讨非法债务,不符合无事生非、借故生非和无理取闹的动机;
(2)跟踪、骚扰、威胁等“软暴力”,不符合寻衅滋事的行为要件。
5、与敲诈勒索罪区别,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增的债务;非虚增的非法债务,高利、赌债、毒债。
“不要跟我说什么13点前”,你们爆通讯录骚扰家人,其实这种行为已经触犯非法催债罪。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罪,非法骚扰他人罪,非法放贷罪等等轻者1—3年重者3—5年。大家不要怕他们,就算起诉你,也要先把非法泄露个人信息,骚扰亲朋好友的事情解决了,在来说负债问题。#负债#
催收非法债务罪!!!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在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规定为犯罪。核心在于两点,一是非法手段;二是非法债务。目前对于催收非法债务行为的情节严重,怎么判断,是否要求造成损伤,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多久,目前没有权威标准,还需要等待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捂脸][耶][抠鼻]
#职业放贷人# #民间借贷# #法律咨询#
之前写文章写过“套路贷”,也写过“民间借贷”,今天写一下“职业放贷人”。
首先,职业房贷人与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有什么区别?
职业放贷人的放贷行为虽然不等于犯罪,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极其容易构成犯罪,比如非法集资、非法经营、暴力催债等等,一旦行为达到刑事入罪标准,通常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而普通的民间借贷不违反法律,二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其次,如果出借人是职业放贷人,那么有什么法律后果?
第一个法律后果就是涉嫌违法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职业放贷人借出的款项达到200万元以上(单位10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达到80万元以上(单位400万元以上),或者放贷对象达到50人以上(单位150人以上),或者造成借款人、借款人近亲属自杀、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那么就达到了入罪标准,量刑就看严重程度了。
第二个法律后果就是借款合同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视为合同自始不存在。
但这不等于所借款项不需要偿还,只是不需要偿还利息,本金跟资金占用损失还是要偿还的。
最后,我们怎样识别出借人是不是职业放贷人呢?
一般来说,职业放贷人会有三个特征:经常性放贷,放贷目的明显具有营利性,放贷对象不特定。
1.什么叫经常性放贷?两年内出借10次以上。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于非法放贷入刑的规定为上限,即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有些地区有特殊规定,依照当地规定处理。
2.什么是放贷目的在于营利?
借贷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利率。
过去采用两线三区的划分方法,年利率在24%~36%属于自然债,超过36%就是年利率过高,涉嫌高利贷了。现在采用的LPR4倍的计算方式,超过LPR4倍就是危险区域。
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就是15.4%,比过去24%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3.向特定对象出借跟向不特定对象出借又有什么区别?
意思是看借款人跟出借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等特定关系。
一般的民间借贷都是借给熟人、有特定关系的人。如果出借人大多数都是陌生人,那么就可能是遇到职业放贷人了。
关于职业放贷人的法律小知识就讲到这里,还有什么感兴趣的法律知识可以留言交流一下~
我是可爱法fa,欢迎点赞、关注、评论,明天见~
#民间借贷遇到高利贷,砍头息怎么办#
民间借贷、砍头息等不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为什么要走到高利借贷和砍头息借贷呢?就是被银行的高门槛、锦上添花、回扣点等等潜规则逼到这一步的。
但实事上高利放贷的这个群体90%以上的人都涉嫌非法转贷牟利罪,烂帐后的苦果应当有支持放贷者和专业放贷人自吞。说白了,超过地方银行利率的民间借贷不应当支持,地方农商银行年利率8%左右,而法定支持民间借贷年利率15.4%以下,仍然有7.4%利率空间……。长此以往银行既无存款又不能正常放贷靠什么生存?
总之,民间高利放贷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司法资源浪费,也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制度。
民间职业放贷及高利贷成为近期国家重点否定对象,该类民间借贷案件往往被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利息不被支持,甚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而被移交公安机关。江苏省高院认为“同一出借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关系人作为原告一年内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的,该出借人应当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而无锡某区法院更狠,直接派法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作为抵押权人的登记信息数量,数量超过5件的,直接认定职业放贷人,让职业放贷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