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债自古以来就是讲信用的表现,怎么还要违约金呢?这又是什么逻辑?
这支付宝真让人看不懂,信用分744,突然给把花呗借呗都给关闭了,三个月后又给重新开通了,花呗额度5400,借呗不能用。借呗用过一次,提前还款后就不能用了。话说花呗这额度还真正合适,也没有还款压力,可能大数据提示我只能还的起这些吧。
法院观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双方应当如实告知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尤其是影响合同效力相关事实。被告作为发包方的建设项目提前审批义务应当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衍生的其他先合同义务,作为缔约方应积极履行。
裁判理由:通过对导致涉案合同无效的原因以及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的分析来看,一方面被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如前所述,其作为发包人应就涉案建设项目提前审批,其过错是导致涉案工程停工并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主因,故被告应当负担主要责任。同时,从原告向被告出具的承诺书可以看出,其在缔约过程中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是知情的,且已经预见到因“停工处罚、整改等”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该承诺与双方《工程承包总合同》的相关约定并无实质差异,应视为双方已明知涉案合同存在无效情形,从而就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作出相应约定。在上述情形下,被告仍然选择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以及过错对损失原因或者参与度的大小,酌定被告承担80%的责任,原告承担20%的责任。因此,被告应承担9513538.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原告自行承担其余2378384.6元。被告提出的需要核减的部分,除支付的19300元外,不予采纳。对于原告主张的欠付价款的利息,因双方对此并无约定,且涉案工程并未交付,价款也未结算,应当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计算,按照相关利率规定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止。
案件索引:(2020)津02民终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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