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存储被裁员工如果之前用员工福利价买房,必须在3年内赔偿差价。很多人批评不厚道,但其实没有问题。
当初长存员工买福利房时白纸黑字合同写的清清楚楚,参考的也是当时价格,没人强迫买的。从法理角度没问题,可以看看人家合同上咋写的:
乙方自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购房定金之日起五(5)个自然年度(以下简称“服务年限”)内,需作为甲方员工持续为甲方工作。
若在服务年限内,乙方主动或被动离职使得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或顾问关系不再存续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协议第四条所述的赔偿责任。
你可以说长存不大气,不过所谓的互联网大厂也基本上都这样,离职了要立马还以前给的福利,优惠贷款啥的收回,以前这样的新闻也很多。
东部沿海很多高校搞几十万安家费吸引青椒,然后搞非升即走,最后一堆被动离职的青年教师不仅失去了工作,也照样要退还安家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