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个人自己单独直接去买债券的,直接五百万起投,而且还要专门去面签开户。。。//@听蝉2:
大佛聊互联网金融要想买城投债券?散户先要知道有这些通道
疫情期间不让进,我前几天住院就是不让探视,也不许随便从外面往里面带东西,带的东西都得消杀后才能送到病房,我手术需要签字,都是家里人和医生单独去一个屋子里面签,我都见不到家人,手术时家属在一个指定地方等着,有什么问题医生去那里和家属说,没事儿,医生也会去告诉家属没事儿,然后家属就走吧。
#美国签证# #美国# #美国留学#
最近,美国各类签证信息福田盖地的冒出。除了中国留学生可以在7月后不经第三地直飞美国之外,还有诸多美驻华使领馆关于可以申请、预约面签的放开,一时间信息冗阻,让人不好辨别。
今天,大管家就根据实际信息,对相关问题做个深度解读。
首选,虽然美国驻华各使领馆已经开放部分面签日,但名额还是有限的,毫不夸张的说,放出来就没。但同时也存在临时性取消已经预约好的面签计划,而且是一周一周的放。
试想,本该当周面签,但又临时取消,当事人只能赶紧去找临近的时日。在面签名额有限的当下,好预约吗?以至于赴第三国新加坡面签也会遭到面签时间过于集中的情况。
所以大管家的意思是,一切皆有可能。美国使领馆至少告诉公众开放受理的时间,但没有过多解释临时取消的详情。所以,大家要有“被取消”的心里准备。
其次,针对学生签,美国使馆确实在近期放了不少面签名额,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留学签中,美国把研究生和博士生的申请单独分出一类。
所以,大管家的提示是:一定要看好了,仔细阅读里面的详细解释,别做无用功。
第三,关于美签代传递政策的解读。注意,只有符合“持有效美国签证和签证失效不超过12个月的人”可能符合代传递条件。
看清楚,是可能,不是肯定。也就是说,能不能做免面签代传递,您只能在递交材料后看结果。
所以说,信息很多,都可以在美国驻华使馆网站上查。最关键的,是正确解读,别耽误自己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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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大管家】为你解答签证领域中的一切问题,只要提问,即见答案!
年前准备拿出家里全部积蓄400000,作为首付买房,今天银行跟我打电话说房贷下来了,让我去交首付顺便面签一下,然后我就去取款,刚好今天银行有活动,为回馈老客户,存到30万起的有礼品,每多10万礼品不一样,我的是一箱渝美滋豆干!唉银行能有啥好礼品的,但是一想来都来了不领白不领!
刚好没有吃早餐,先拆了一包卤香味的来吃,有淡淡豆干香气,Q爽弹牙,手磨豆干,紧实好吃,可能是没有吃饭的缘故,感觉味道是真的好吃香,
记得超市也有这个牌子的豆干,8块钱一斤散称,上次买了20几包,花了18块钱,从那之后不怎么舍得买来吃。这下,银行一次性送我们120包,真的是巨良心的活动啊!以前都不知道他们这么大方。今天可以吃的够了
不知不觉一盒下肚,真的太美味了,服务员一直看着我笑,让我怪不好意思的
我尴尬的走上前问为什么今天银行会送这么多豆干啊,这个价格可是不便宜的,工作人员笑了笑和我说,你打开今日头条那里有个活动买9.9一包30个啊!120包其实只花了29.9箱的价钱了,而且还有好几种口味选择,每包都是独立包装,干净卫生,大牌厂家生产,吃起来比较放心!
这么多才29.9所以很便宜的。后来我向工作人员要到了链接,剩下的豆干带回家,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豆干太贵买不起了,以后想吃就吃。顺便也给老婆和孩子们也吃个够。
五一假期快到了,可以给亲戚朋友小孩每人送1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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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劣了!”重庆涪陵,一男子因偷电被罚款后,持刀闯入供电所捅死了所长,然后在逃跑过程中,又捅伤了两名供电所的员工。目前,一审法院已对男子判处了死刑。
男子罗某在某村承包了一个鱼塘养鱼,可是并没有赚到钱,于是罗某想到了去偷电来降低成本。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罗某多次利用绕越用电计量表的方式,偷了2万多元的电(罗某已签字认可了),可这个行为很快就被供电所所长刘军给查了出来。
事后,供电所决定对罗某处以32万元的罚款。罗某多次向刘军求情,最终罚金降到了12万。谁也没想到,即便刘军已经酌情降低了罚款,但罗某依旧觉得刘军不近人情,一直怀恨在心。
事发当天,罗某在车上放了一把刀,然后在供电所找到刘军,希望把罚款改为分期支付,但遭到了拒绝。罗某一怒之下回车上拿了刀后,再次闯入刘军的办公室,并用刀威胁刘军。在威胁无果后,罗某便持刀对着刘军的头颈部、胸腹部连捅了20多刀。
此时,供电所员工周某来找刘军,正好看到了罗某行凶的一幕,于是立刻拿起了凳子阻止罗某,而罗某转身就与周某缠斗了起来。刘军见状,冲出了办公室进行求救,而罗某见状立即追了出去。
当罗某准备对刘军实施二次伤害时,供电所员工徐某也闻声赶到,不过由于事出突然,徐某并没有任何防身工具,所以被罗某连捅了几刀。之后,罗某便逃回了家,然后去了派出所自首。
最终,供电所所长刘军因抢救无效死亡。至于员工周某和徐某,一个轻微伤,一个轻伤二级,而罗某因犯盗窃罪、故意杀人罪被一审法院判处了死刑。罗某不服,认为自己罪不至死,目前已提起上诉。(来源:澎湃新闻)
1、这罗某真是丧心病狂。既然罗某已经认可了偷电2万多元的事实,并且当着刘军和村支书何某的面签了字,认可了罚款12万元,那这又怪得了谁呢?除非罗某能证明签字是遭胁迫的。
可是在庭审中,罗某的辩护人称罗某实际只偷了23天的电,是1900多元的电费,而供电所却是按照罗某家所有电器计算24小时再乘以365天来计算的。这种计算方式明显有误,刘某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其实,这个罚款只是一个行政处罚行为。如果罗某不服这个处罚决定,完全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动手杀人。
2、有网友表示,罗某在请求分期支付遭拒后,情绪激动之下捅伤了刘军、周某和徐某,这难道不是激情杀人吗?
其实这并非激情杀人,而是罗某有预谋的杀人。
从警方的调查结果来看,罗某在去找刘军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刀放在了车上。在第一次协商无果后,罗某便回到车内拿出刀又折返回了刘军的办公室。
这说明罗某早就做好了准备,只要刘军不同意分期支付,就一不做二不休杀了刘军,而这个阶段属于犯罪预备阶段。
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属于犯罪预备,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之后,罗某持刀威胁刘军,在遭到拒绝后,用刀捅刺刘军的要害部位,最终导致刘军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而周某和徐某分别受到轻伤和轻微伤。因此,罗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罗某的自首行为,虽然在《量刑指导意见》有明确规定,可以减少一定的基准刑,但该规定中用的词是“可以”而非“应当”。
从法律上来讲,“可以”只是一个选择,“应当”是必须去做的。也就是说,法官认为罗某犯罪动机恶劣,社会影响大,即便有自首行为,也可以选择不减轻处罚。
3、罗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罗某只盗窃了1900多元的电费,所以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即便如罗某的律师所说,罗某只盗窃了1900多元的电费,可是警方经过调查发现,罗某存在多次接线偷电的行为,这符合了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情形。因此,罗某的行为仍会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行为的,构成盗窃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既然罗某的行为构成了两个独立的犯罪,且侵犯的法益也不同,那么应按数罪并罚对罗某进行惩处。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了罗某死刑。不过,这个判决并未生效。罗某已经申请了上诉,那么只有等二审法院判决后,才能真正给罗某定罪量刑。不过,我们认为此案改判的几率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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