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银行赔啦,存款有证据的,银行用来贷款,银行不负责难道自己负责吗,就算去法院都是存款人胜利,一去法院就不是四千五百万元的事情啦,只会多不会少!…
她说的没错,但不是现在,30年前如果在银行贷款用于投资是一次机会,现在晚了
1.地产商向银行贷款买地;2.地产商向银行贷款盖房;3.地产商把赚的钱继续用于买地、盖房;4.老百姓把赚的钱用于向地产商付首付、向银行贷款...
古人有“利出一孔”,致力于把利益集中控制在自己手里,整出什么“盐铁专营”、“青苗钱”,简直弱爆了。殊不知“利入一孔”才是王道,过程简单高效,只需要“土地+银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