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发现妻子银行卡流水高达800多万,以为妻子被人给骗了,就急急忙忙报了警。结果,悲剧了,警方介入后,其妻子反而被抓了!
事情是这样的,一男子意外发现妻子李女士名下突然多出了多个贷款账户,银行卡里的流水也是高得可怕,一段时间内进进出出,流水达到了800多万元,这远远超出了两人的日常收入。
男子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钱,以为妻子被人给骗了,心中是又焦急,又害怕。就去报警。
这么高的金额,肯定有猫腻,民警接报后,也是高度重视,马上开展了侦查。令人意外的是,经警方调查,李女士不是被人骗了,而是长期在骗别人。
原来,李女士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生意,投资失败后,欠了一屁股债。于是,她就想着搞点快钱,既能快速的把债给还了,还能提高生活品质。
李女士想到就干,找到一些亲戚朋友,称自己是规划局的工作人员,且有正式的编制,当地什么银行行长、副行长这些高管都是自己的好朋友。
成功把自己的身份宣传出去后,李女士又对狩猎目标抛出鱼饵,称银行内部揽储,自己能够拿到配额,通过自己存钱,就可以得到高额的利息。
有些亲戚朋友就相信了李女士的谎言,就把信用卡、银行卡交给了李女士。李女士就用这些卡多次套现,套现得来的钱有的用于还以前的欠款,有点就用来旅游、高消费。
目前,经警方调查,确定被李女士诈骗的人数高达28人。
@皓子说法
事发后,有网友说,这还真是戏剧啊,丈夫都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平常是在干什么吗?这下好了,大义灭亲,成功把老婆给送进去了,反转来得太快,不知道现在她老公是啥感受呢!
也有网友说,这是开辟了反诈新途径啊,以后就要鼓励夫妻、家人互相监督,一旦发现不对及时报警,让诈骗分子无处可藏。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如何评价呢?
1.我们知道,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此事中,李女士编造了虚假的公职人员身份,以及认识银行高管和通过自己存钱可以获得银行高额揽储利息的事实,使诈骗对象陷入了错误的认识,从而把信用卡、银行卡交给李女士处分。客观上,李女士实施了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
主观上,李女士明知自己欠了很多债,银行也没有所谓的揽储业务,其不具有还款能力,说明李女士就没有想过要还款,而是以非法占有被骗对象财物为目的。
主客观相统一,李女士的行为无疑已经涉嫌犯诈骗罪。
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李女士诈骗金额达数百万,已经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无其他特殊情节,其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诈骗罪无论是入刑,还是定罪,都是以诈骗的数额为基本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金额达到50万元的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而本案中,李女士骗取亲戚朋友的金额高达几百万,远远超出了上述标准,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对其量刑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起点。
3.当然,如果李女士能够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他们的谅解,还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最后,本案再次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下大馅饼,即使真掉下来了,凭什么你就是那个被砸中的幸运儿呢?所以,当遇到这种能够轻易就获得高额收益的事情时,要三思而后行,不要轻信别人,给自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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