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9〕188号
各证券公司:
为配合《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的实施,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和信用风险控制流程,加强证券公司对各类信用风险事件的防范与应对,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制定了《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经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公司遵照执行。
证券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首席风险官、相关部门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附件:1、《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2、《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起草说明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