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贷款负有很大责任!
新京报评论新京报评论部账号“不复工就不还贷”,谁来维护烂尾楼业主的权益?| 新京报专栏
合同的大前提是公平公正,银行违规欺骗购房者放贷款首先就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前提算不算银行违约,如果违约合同还继续履行吗
爱上中音乐一烂尾楼业主和银行催款电话录音曝光了!
注意啦,《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后,【骗取贷款】和【违法发放贷款】的入罪门槛并不一致哦。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第175条之一规定了【骗取贷款罪】,入罪门槛有两种,一种是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另一种是有其他严重情节。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该条作出了修改,仅保留了第一种的入罪门槛,即必须给银行或者俄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才有可能构成该罪。所谓重大损失,根据最新的规定,指的是“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在司法实务中,嫌疑人构成骗取贷款罪,如果银行工作人员有过错,银行工作人员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就构成该罪。可见,银行工作人员的入罪门槛还是包括两种,一种是发放贷款的数额巨大,另一种是造成银行重大损失。根据最新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就构成该罪了。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即便对方骗取贷款没有给银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了贷款等于或超过200万元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