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的身份证,和保险车辆的行车证到保险公司补个保单 查看原帖>>
保险人的身份证,和保险车辆的行车证到保险公司补个保单
2,交强险的标志和保险单丢了怎么办可以到保险公司补
持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去保险公司补办
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致发生损毁或者遗失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保险人应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补发相应的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
3,交强险原件丢失怎么办很简单,你办的哪个公司的交强险就拿着行车证复印件去那家公司在你们那个城市的客服中心,说你保单丢了,让他们给你打个抄件就可以了,抄件和保单一样有效的
这个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来执行的
到交保险的公司申请补办或打印抄件,用身份证,车辆登记证书,身份证用被保险人的。
4,交强险保单丢了怎么办“车主应立即去补办。根据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补办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行驶证原件。车主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补办,不过需要本人出具委托第三人代为补办交强险的委托书以及相关委托证明材料。
现在都是电子保单,如果不小心把电子保单删了话,可以到保险公司从新打一份,如果是以前的保单,只有纸质可以先进行挂失,在找找看能否找到,找不到的话那自己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进行办理
保单丢失很常见,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不用惊慌。如果是纸质保单,是这两步:挂失、补办。如果是电子保单,可以联系保险公司重新发送新的电子保单即可。
没有太大关系,但是要知道你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有记录的。另外可以到保险公司补打一份保单,但要收取很少的手续费,好像是10元吧。
5,强险贴丢了能补吗强制保险贴丢了,可以补。丢失交强险标志的车主(需要登报证明),带上原来的交强险保单及复印件,投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马上到承保单位申请补办。按照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来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自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百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放置”包括多种方式,比如,放在车内、随身携带的包内,贴在车窗玻璃上等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粘贴”也属于“放置”方度式的一种,两个法规之间并没有冲突,只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得更加细致、具体。
去你上保险的公司,拿上行车证和车主身份证和保单原件,可以重新打印一个的。。。
可以,需要登一个挂失声明登报的话,支付宝可以自助刊登,支付宝搜索“极速自助登报”
6,强制保险贴丢了怎么补办假如交强险标志丢了,可以携带车保卡或者原始保单加上相关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补领交强险标志,一般不收取工本费。PS:若遗失年检标志,则需要携带行驶证到当地车管部提出申请,重新补领年检标志。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赔偿限额: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车主如果遗失交强险标志,可持车辆投保的保险卡或者原始保单及相关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车险部补领交强险标志,不收取工本费。车主如需补领车辆年检标志,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到当地车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补领。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交强险和车险的标志必须粘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以便交警随时检查。若未按规定粘贴标志,依据有关规定将被处罚1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该条例,交通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时,要依法查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根据规定,车主应将保险标志粘贴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或随车携带。对在行驶时没有携带或者没有粘贴保险标志卡的车主,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强制保险贴丢了,可以补。丢失交强险标志的车主(需要登报证明),带上原来的交强险保单及复印件,投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马上到承保单位申请补办。按照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放置”包括多种方式,比如,放在车内、随身携带的包内,贴在车窗玻璃上等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粘贴”也属于“放置”方式的一种,两个法规之间并没有冲突,只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得更加细致、具体。
交强险标志丢失,车主可到出单保险公司补办,补办时必须携带保险单和身份证。如果被保险人为单位,则需要携带保单、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到承保公司申请补办,届时需要填写交强险标志补办申请(个人的需被保险人签字;单位需盖章); 若标志属于毁损的,还需携带旧保险标志。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还要注意的是交强险标志遗失补办只能到原承保公司办理,不能异地补办。 交强险”作为我国首个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已经被纳入交警检查范围,对于没有办理机动车保险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扣留车辆,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交强险和车险的标志必须粘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以便交警随时检查。若未按规定粘贴标志,依据有关规定将被处罚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