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订购捐赠口罩不合格起诉供应商获退款】#口罩供应商违约被判退还腾讯订购货款#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盖瑞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腾讯公司诉称,2020年3月,其与被告盖瑞公司签订合同订购1000万只医用口罩,金额1.45亿。腾讯前期支付了7250万元,但被告仅向原告交付60万片口罩,该部分口罩经检测过滤效率不合格,最终退回59.8万只。被告知悉原告采购的口罩实际用于捐赠。交易过程中,被告已违约且始终未能返还原告剩余款项525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品构成违约,案涉采购合同解除后,被告负有向原告返还已支付货款的义务,最终裁定盖瑞公司返还腾讯公司货款5250万,并支付违约金262.5万。
日照首起!合同诈骗未遂但依然被判实刑
近日,日照首起合同诈骗未遂案被依法判决。2020年伊始,疫情袭来,防疫物资一时供不应求。日照某医疗用品公司成为湖北省外第一家援助武汉的口罩生产企业,其生产的N95杯型口罩受到国际国内市场欢迎,众多公司、个人到日照“淘金”。
然而,却有不法分子看到有利可图,便趁机而入,以买卖口罩为幌子开始了诈骗。
巨额诈骗,突如其来
2020年5月28日,张某到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报案,称其代表哈尔滨某商贸公司与珠海市惠景科技公司签订N95口罩采购合同时,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景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实施合同诈骗。
东港分局经侦大队迅速受理,并于当天立案。经查,哈尔滨某商贸公司经人介绍,与惠景公司法定代表人景某联系购买日照某品牌N95口罩。
期间,景某向张某提供了采购500万只N95口罩的《采购合同》和金额为4625万元的网银转账回单,以此作为供货能力证明,骗取张某信任,与张某签订金额为9500万元的100万只N95口罩《采购服务合同》,并催促张某支付9500万元货款。
次日,张某找到日照该医疗公司,核实景某提供的《采购合同》和网银转账回单,却发现两份材料均系伪造,便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
偷梁换柱,骗取信任
通过对张某提供的相关线索深入分析,办案民警迅速锁定景某的人员信息和相关位置。当日晚10点,民警在日照某酒店将景某抓获,并扣押他随身携带的手机、电脑、文件等物品一宗。
在搜查中,民警发现,景某的文件袋中尚有大量的与安徽、江苏、上海等地多家公司签订的销售N95口罩的《居间合同》,在景某的手机中保存有伪造的上游合同和网银转账回单照片。
经查,景某曾与某医疗器械公司签订N95口罩采购合同,支付诚意金10万元,用网银转账10万元并截图,随后撤销交易。
这时,景某在截图上动了歪脑筋,他将截图修改成向日照该医疗用品公司转账4625万元,两张图中的交易号相同。东港警方对《采购合同》进行文件鉴定分析,发现合同上的“合同专用章”不是印章盖印形成,而是彩色打印机打印形成。由此进一步证实,景某以虚假证明材料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并涉嫌多起犯罪。
证据强大,突破防线
审讯中,景某谎称曾向他人采购日照某品牌N95口罩,自己也是被合同诈骗的受害人。根据景某的供述信息,办案民警全方位突击,对景某同行人员逐一审查,了解犯罪实施的手法和过程。东港警方还派员到上海、江苏、安徽等地调查取证,证实景某虽多方联系货源但尚无一次成功。
“我的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我哪有什么货源,采购合同和网银转账回单也是伪造的,就是为了骗些钱维持公司运转,真是一时冲动犯了糊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景某心理防线被突破。
2020年5月29日,东港警方对景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7月23日,景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20年12月29日,被东港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案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景某及其律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3月29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中,东港警方成功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9500万元,该案成为日照市首起合同诈骗未遂但依然被判处实刑的案件。
来源日照公安
#乌鲁木齐头条# #伊犁头条# 一场疫情看清了很多事情!一是家中必须有足足的余粮和备足常用的物资,还可以储存一些脱水干菜,要是再遇到口罩这样的事儿,至少能保证有基本生活物资保障。二是家里要有存款,这才是硬通货,是维持一个家庭正常开支的底气,手里有了存款,少了贷款,自然就能安心宅在家里,不会过度焦虑不安,就能放松心态,权当给以前打拼的日子补休息了。三是诸如赛博特的这个事儿,也等于明说了哭闹的孩子有能吃到奶。当然,不可否认的是,80多天了,口罩原因一直都在反复,总是不见好转,这其中肯定是有不少人甚至是全部确实是存在生活难以为继了,因为口罩原因静默管理了,房贷车贷,网络贷没有静默,它们会不停地提醒,逾期会有征信问题,甚至今口罩结束后会遇到法律层面的问题,人们被禁足,不能出门挣钱,不能出门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肯定就会焦急焦虑,才不得不选择这样做的,真的是 都静默八十多天了,生活举日维艰的家庭并非少数,他们真的是太难了太难了,要好好听听民众的声音,多关注一下底层人们的生活疾苦,以及遇到的困难诉求,并真心用情去解决,不要自己拿着钱,还要让几个月没收入的人要保持良好心态和耐心,这样会伤了人心,这样的事怕是还会再次发生。
浙江温州,丁某向王某购买了32万元的3M口罩,在拼夕夕网店上销售。不料,消费者举报口罩是假的,累计退货13.1万元,拼夕夕也冻结了丁某的货款及保证金6.2万元。丁某遂将王某起诉到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131.7万元,法院这样判决。(来源: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疫情期间,丁某看到口罩销售非常畅销,且利润也不错,就想在拼夕夕网站上销售,但是由于货源紧俏,一直联系不到生产厂家。
后丁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王某,双方通过微信签订了3M口罩采购合同,价格10元每只、12元每只不等。期间王某向张某承诺“保证产品为3M正品,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承担买家一切损失”,并通过微信向张某发送了检验报告。
丁某为购买口罩,分四次向王某本人名下账户及其指定账户支付货款合计320000元,但王某仅分三次向丁某实际交付了“3M口罩”24270只,后因交付数量不足,向丁某退回货款52760元。
谁知,丁某在其拼夕夕平台的店铺销售上述“3M口罩”过程中,被消费者举报上述“3M口罩”非正品,丁某遂与王某交涉,退回未销售的15000只口罩,王某退回货款150000元。
其后,因销售非正品“3M口罩”,丁某在拼夕夕平台的店铺被拼夕夕平台停止服务,店铺的保证金余额27144.66及货款余额34491.55亦被冻结。期间,消费者也累计退货231721元。
丁某因王某给其销售假口罩造成巨大损失为由,遂向王某主张赔偿,但是王某称其也是受到了欺骗,且已经给丁某退还了货款,拒绝赔偿。
随后,丁某到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三项诉求:第一、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第二、判令王某返还货款11724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第三、王某赔偿因违约而给他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120万元,两项合计1317240元。
丁某起诉理由为:
第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本案中他的店铺售价订单金额共231721元,均已退款给消费者。若货物质量正常,他可合理合法地获得此笔收入,且在经营过程中,除货款外,他还付出了平台推广费、发货的快递费等成本,该些费用均系王某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的因违约会对他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二、被拼夕夕平台冻结的店铺保证金58000元、货款余额34491.55元,是平台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冻结用于赔偿消费者所产生的可预见损失。
王某明知他购买口罩用于拼夕夕平台销售,且销售假货将受平台售假规则的制裁,王某能够预见售假将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该部分被冻结资金属于他的直接损失。
第三、他在王某坚称商品质量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起诉拼夕夕,拼夕夕向他索要正品证明时,王某还提供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但最终被法院认定为假货。因此,律师费15000元、诉讼费8945.96元、差旅费3036元也属于他的直接损失。
王某自知理亏,因此在丁某向法院起诉其的时候,既没有出庭,也没有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
请注意,本案丁某起诉的是王某的违约责任。因此,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王某销售“3M口罩”为非正品,与其承诺正品不一致,系违约,致使丁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丁某主张解除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
第二、关于本案丁某损失的问题。合同解除后,王某应承担返还货款及支付丁某相应利息损失的责任。现丁某主张返还货款并赔偿利息损失,予以支持。
但丁某主张其在拼夕夕平台上的退款231721元、被冻结的店铺保证金58000元、货款余额34491.55元,及为起诉拼夕夕支出的律师费15000元、诉讼费8945.96元、差旅费3036元系直接损失的意见,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理由为:(1)丁某退款数额并未超出其销售收入,被扣收的货款余额及保证金部分亦用于上述退款中,故其并未因退款产生实际的直接损失。
(2)丁某起诉拼夕夕一案诉讼产生相关费用支出,因王某并非该案的诉讼主体,该案争议与本案亦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丁某该主张无事实和法律基础。
(3)丁某主张其被冻结的保证金余额及货款余额系直接损失,涉案店铺停业期间按同期40%销售额为预期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失,要求王某承担,但丁某该主张之损失均非王某订立合同之时可预期,故对上述主张均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解除丁某与王某的买卖合同,王某赔偿丁某货款117240元及利息损失,驳回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实际上,丁某完全可以提出侵权诉讼,以王某涉嫌欺诈为由请求赔偿3倍损失,如此就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不过,现在合同之诉已经被判决,就不能再提起侵权之诉了。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温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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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最近口罩原因,小区被封,贷款又下来了,生活当真是要提我狗命啊[捂脸]
今天派出所调档被电缆绊倒摔秃噜皮了,收到胜诉判决可以抵消了。
开庭前两天拿到材料,标的很小的案件,但却有一定的代表性,任何一个案件都不是小案
疫情期间自然人之间微信买卖口罩,在货款退还的情况下,原告起诉赔偿违约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否应予以支持?从合同无约定、资金占用时间、双方解除合同的合意、对方提交的证据重大瑕疵、自然人之间买卖医用口罩违反相关规定分析。当事人开完庭说她感受到了电视中律政剧的感觉
代理意见被全部采纳[耶]
#大连头条#今天我太高兴了,下午去中行一趟,竟然以后每个月能给我省下四百块钱。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网上银行提前还款刚刚开通时,我恰好看到了,就申请提前还款五千元,但是在网上银行怎么操作也还不了,
两个月过去了,今天突然想起来去银行咨询一下怎么提前还款?由于疫情期间,只有位戴口罩的中年大姐值班,她非常耐心的帮我在网上查看,又让我打开手机看了一眼,然后说“你网上银行提前还款申请成功了,你现在可以还款了,你赶上好时候了,刚开通手机银行可以提前还款时,可以一次还五千,现在最低一次还二万,还得提前3个月申请”。
按照她的提示,我在手机上提前还款成功了,虽然只还了五千,但是我的房贷这个月只需要还银行不到一千元了,之前三年每个月都得还一千四百多,这样每个月能少还四百多元钱,对于像我这样收入不高的人来说,每月省下四百块钱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所以我很开心,也奉劝和我一样有贷款的朋友们,有余钱就提前还贷款吧,这样能省不少钱呢。
岳阳一医药公司负责人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被判刑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二审宣判,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上诉人贺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贺某系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下有多家直营店及连锁加盟店。2020年1月,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平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工作人员跟贺某联系,下单采购医用防护口罩。贺某接受订单后,通过他人介绍,先后两次驱车赴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分别从张某、杨某(另案处理)处购进“飘某”牌口罩24.6万只,将其中的8万只销售给当地指挥部,剩余的部分口罩放在自己的直营店或批发给连锁店进行销售,以从中获利。经检验,贺某购买销售的“飘某”牌口罩不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系假冒伪劣产品。贺某先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共计30余万元。
另查明,贺某购进、出售口罩的货款由其私自筹备或处理,未通过公司账户,口罩没有入库登记。发现口罩质量问题后,贺某发布召回消息,并向消费者退款1.84万元。案发后,当地相关部门对该医药公司直营店和连锁店共罚款25.49万元。疫情期间,贺某曾向其老家村委会和当地防疫指挥部多次捐赠防疫物资。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贺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从轻处罚。贺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从严处理。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贺某提出上诉。岳阳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维持原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
3月13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的2021年“315”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20年,河南全省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238件,解决16078件,投诉解决率92.6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6.17万元。
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32件,加倍赔偿金额14.3万元。涉案金额1656.53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5637人次。
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价格问题占投诉总量五成
根据投诉性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价格问题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五成。
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涉及售后服务和合同的投诉比重有所下降,其余性质的投诉比重均有所上升。其中因疫情期间部分经营者趁“疫”涨价、牟取暴利,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蔬菜粮油等民生消费品价格类投诉成为热点,有关价格性质的投诉比重大幅增加6.17%。
食品类投诉比重大幅上升
商品大类投诉中,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和日用商品类投诉量居前列。
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衣(服装鞋帽类)、住(房屋建材类)、行(交通工具类)的投诉比重略有所下降,只有食(食品类)投诉比重大幅上升。
与2019年度相比,受疫情影响,涉及食品类、医药医疗用品类投诉大幅增加8.23%和2.72%。
根据2020年度服务大类投诉数据,生活社会服务、互联网服务、销售服务、电信服务和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居于投诉量前五位。与2019年度相比,生活社会服务、互联网服务、公共设施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和旅游服务类的投诉比重有所上升,其余性质的投诉均有所下降。
食品、餐饮服务投诉量最高
在具体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十位的分别为:食品、服装、汽车及零部件、鞋、通讯类产品、厨房电器类产品、肉及肉制品、首饰、装修建材、摩托车助力车及零部件领域。
在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十位的分别为:餐饮服务、美容美发服务、移动电话服务、健身服务、住宿服务、摄影及照片冲洗服务、公用事业、保养和修理服务、网络接入服务、洗涤染色服务领域。
这些领域,消费者投诉比较突出
一、防疫用品价格和质量问题成为消费舆情和投诉焦点
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部分不法商家哄抬物价,甚至同批次产品,短期内连续涨价。二、部分商家虚假宣传,以防疫为噱头,夸大或虚假宣传普通口罩的防护功效,或者以普通一次性口罩冒充医用口罩。三、防疫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经营者以次充好,销售假货、三无产品。
二、房屋质量、租赁合同纠纷增多
房屋合同问题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对于事先向消费者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更谈不上按定金双倍返还。二、开发商任意延期交房,向消费者摊派不合理费用等。三、合同签订容易解除难。
三、在线视频、网络游戏投诉上升
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视频会员权益描述不准确,比如成为会员仍有广告,到期自动续费且取消流程复杂。二、直播打赏难监管,消费者反映部分直播平台、主播团队工作人员涉嫌假扮粉丝“怂恿”游客给主播“打赏”,有些未成年人在诱导之下发生大额打赏情况。三、网络游戏问题。
四、在线培训服务乱象频现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部分培训机构存在售前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现象。二、在培训协议中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三、一些培训机构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支付培训费用,消费者因培训质量问题要求退款时,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消费者仍要还贷,且利息很高。
五、直播电商购物亟待规范
消费者对直播电商购物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主播涉嫌夸大或虚假宣传,比如使用“最”“独家”等极限词。二、商品质量不过关,部分商品甚至是三无产品。三、直播间有涉嫌欺诈的不明来源链接,消费者点击后被诈骗。四、主播将消费者诱导至第三方交易平台,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五、部分商品售后服务无保障。2020年河南消协系统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大数据”发布 直播带货成消费投诉“热点”-大河网
口罩三年,企业经营实属不易。生存才是王道,真的不适合扩大规模,普通人最好不要盲目创业;更不要听信宣传扶持创业利息低,去小贷平台贷款创业,安心工作,保证稳定的生活,少支出多存款才是王道!
今天去拜访一个合肥做贷款的公司老板,谈点业务上的事情。看到一大哥需要贷款2000万做生意上的资金周转,贷款人员说信用贷款贷不了这么多,需要有抵押才行,只见大哥不慌不忙取下口罩,接着从包里掏出了一沓房产证,真是阔气、豪恨!
不过,现在疫情之下,全国经济形式都不太好,希望大哥投资谨慎,毕竟现在真不是投资的好时候,还是需要三思而后行!这么多家产得来不易,不要白白的打了水漂,那就可惜了!#合肥头条#